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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2-1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左一萍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监管打击力度的建议》的第21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普法、生命伦理教育,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树立野生动物普遍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的建议

  2005年以来,红河州林草(林业)系统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结合禽流感、非洲猪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先后面向全体社会公众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以达到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新局面。特别是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州各级林草部门带头承诺响应禁食野生动物号召,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州林草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党员参加蒙自市康辉社区普法和防疫宣传活动;建水县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宣传工作;开远市充分运用“平安小站”宣传平台,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发动全州干部职工入村宣传全国人大《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向挂联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食用野生动物带来的危害和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普及到村、到寨、到人。在边境地区设置含有“革除陋习决定”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的中越双语文字永久性宣传牌35块和宣传标语60余条,制作保护野生动物微视频1个,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抽纸盒35000盒、宣传海报20000份,覆盖各乡镇农场、村、户,有效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

  二、关于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法律的威慑力的建议

  红河州林草系统与森林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整治行动。严密排查、联合执法,全面管控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非法违法行为。

  一是及时排查、摸清底数。组织林草、市场管理、森林公安等部门在全州各县市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场所和非法养殖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人工繁育场所、对可能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大型餐饮单位等场所。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州排查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场所329处,其中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养殖163处;有证未养殖55处;其中无证养殖111处。

  二是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打击非法贸易的紧急通知》,及时行动,迅速出击,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364人次,出动车辆4123辆次,开展执法联动1457次,清理整顿人工繁育场所3081个,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724处,花鸟市场1426个、餐饮场所7827家、集贸市场2811处,拆除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广告招牌1个,救助野生动物270头只,刑事案件立案128起。同时,严格管控边境地区的人员往来,及时有效打击非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提升边境人民法律意识,杜绝境外疫病疫源的输入,从源头上阻断野生动物可能存在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三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制度。结合自然保护地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惩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的力度,及时开展清查在保护地内开展的林下非法种植和非法种植经济作物、毁林开荒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巡护监测,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

  四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执法监管责任。从严执法监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责任。全州林草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决定一法”及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有关文件。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关闭了各类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场所。目前,正在开展对无证养殖户的依法处置工作。

  三、关于强化法律责任,有效利用行政资源,切实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的建议

  红河州林草系统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贯彻落实了“一决定一法”,针对红河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依法取缔和打击了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先后开展了“绿剑行动”“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等专项行动和活动,对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和食用野生动物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管住野生动物“捕、运、售、购、食”的全过程。二是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利用,对“三有”野生动物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四、关于细化市场、电商平台等监管措施,堵塞违法交易途径的建议

  近年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越来越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隐秘性强,查办难度大,州县二级林草部门不断强化联合执法打击。各级林草部门积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通报排查整治情况和案件线索,组织和参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清理线上线下各类电商平台、交易市场违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现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广泛发动群众,公布举办电话,主动询问,及时征集非法利用野生植物开展违法活动的线索,建立联防共管的保护机制。今后,红河州林草局将进一步主动联系和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五、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体系建设,从公共卫生和健康的视角开展野生动物保护

  红河州林草系统逐步建立健全了野生动物管理体制,强化监管和执法能力。决定和法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针对目前野生动物相关的规划制定、行政许可、检疫检验以及经营、交易、运输、物流、进出口等各环节的监管执法,分由林业草原、渔业、动物防疫、进出口检疫、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海关、公安等部门负责的问题,红河州林草局已牵头初步建立了与动物防疫、进出口检疫、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了部门间联动,形成了职责明确、配合密切、监管严密、执法有力的全链条管理体制。另外,红河州林草系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在保护好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时,强化对鸟类、野猪、蝙蝠等疫源动物的监管,强化从公共卫生的视角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引导公众尊重生命、倡导文明、维护公共健康和生物安全。

  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和基层执法能力弱、不能有效开展执法工作是困扰红河州野生动物保护的老大难问题。建议政协委员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机构设置、人员保障、法律执行力等方面的调研,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以利于有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管、栖息(分布)地巡查、执法、宣传、救护、疫源疫病监测、技术培训等工作,有利于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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