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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0-5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20活动组(河口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河口垦区天然橡胶产业政策解绑的建议》的第21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事项调研的情况。 

  2012年公益林区划修编,河口垦区四个农场同意将6.1324万亩林地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将1.7903万亩林地纳入省级公益林管理,划入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面积共计7.9227万亩。按照有关规定与河口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A)》和《限伐协议》,并进行公示。2012年至今,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划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84.40534万元到河口垦区四个农场,用于对公益林的管护等。其中,四个农场纳入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21万亩,补偿标准为2012年为每亩每年4.875元,2013年至2019年为每亩每年10元,2012年至2019年四个农场共享受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61934万元。四个农场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0.1131万亩,2014年开始按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0元进行补偿,2014年至2019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6.786万元。 

  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定的面积范围在国家和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如需调整必须依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后进行调整。 

  二、关于加快对垦区红线植胶区内国家级和省级橡胶公益林的调规的办理情况。

  针对河口垦区四个农场对调整公益林范围的实际情况和请求,自2017年起,州、县林草部门积极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在2017年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作中,对四个农场前期划入国家级公益林区范围内的3.6254万亩橡胶林地进行调出,剩余的2.507万亩为天然林地,按照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调整。并于2019年批复执行;2019年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的通知》,州、县林草部门积极开展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将2个纳入省级公益林管理的农场橡胶林1.7903万亩列为调出计划。目前,已完成《2019年河口县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报告(初稿)》和河口县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矢量数据及相关统计表等前期工作,按照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公示后即可进行调整。至此,河口垦区四个农场的公益林调整后,共调出国家级公益林3.6254万亩,省级公益林1.7903万亩,合计5.4157万亩。剩余的2.50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进行调整。 

  三、关于将橡胶纳入林业部门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橡胶林下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出台橡胶价格保护政策的办理情况。 

  橡胶林地林木资源作为具备较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经济林,一直以来是林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享受相应的林草产业发展政策。林草产业发展政策和项目,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等进行申报和组织实施。一是纳入林草发展规划。目前,各级林草部门正组织编制林草“十四五”发展规划,橡胶产业发展内容已经在规划范围之内;二是河口农垦集团作为橡胶的具体经营管理者,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求,按照有关程序申报对应的林草发展项目和各级财政政策补助资金;三是要依法依规强化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林下经济是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模式,符合当前在大保护的前提下积极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更是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林草部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将之纳入红河州林草九大重点产业进行规划和扶持。林下经济涵盖领域多样,涉及范围广,有林下种、养殖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多种形式,投资主体有国有、私营、股份等各类经营主体,林草部门根据不同类别、不同领域从政策、项目、科研、技术支持层面包括林地利用等方面均依法依规进行扶持。一是对于符合林草政策法规范围内,开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根据不同类别,整合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进行扶持;二是从林业技术指导、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支持;三是根据有关林地利用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林地报批;四是符合条件的,经申报审批后,给予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河口垦区四个农场利用橡胶林开展林下产业,具体需要发展什么林下产业,发展的形式和模式,发展方向,产业投资主体、经营主体是谁等情况不明确,林草部门无法进行相应的支持。希望河口农垦集团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并及时申报相应的林草发展项目。林草部门将全力给予支持,为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关于“出台橡胶价格保护政策”的建议,不在林草部门职责职能范围内。 

  四、对“垦区红线橡胶保护区内政府给予橡胶抚管补贴。割林林业抚管补贴200元/亩、中幼林林业抚管补贴300元/亩。”的办理情况。 

  橡胶是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垦区橡胶红线的划定职责不在林草部门。林草部门划定的是森林生态红线,依法将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公益林等纳入森林生态红线进行保护。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公益林管理办法,依法纳入各级地方管理的公益林符合相关法规的,享受相应标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现行标准为国家级和省级每亩每年10元。公益林管护资金的主要用途,主要用于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河口农垦集团四个农场纳入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的橡胶林地,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直以来依法享受相应标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没有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林地,可以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林业项目资金政策精神,通过申报林业资金和项目进行抚育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实行定额补助政策,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等方面的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林草部门将积极支持、配合各农场根据橡胶林的管护和发展需求争取项目支持,把橡胶林经营管理好,森林生态保护好,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多方共赢。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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