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38-4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红河州科研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力度的建议》的第7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你们在提案中提出,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红河州相继组建了一批企事业单位的科学研究、大专院校、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科研等机构。这些机构拥有一定专业的实验大型科研仪器,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装备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得到显现,为红河州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但是,也存在着加入的数量和使用效率还没有凸显应有的效益,受各种条件和使用的限制未能突出科技手段优势特色,效能优势发挥仍然有限;受体制和机制的限制,大型科研仪器存在资源配置分散、部门分割、单位独占、重复建设、封闭和低效,闲置浪费比较突出;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大仪共享平台中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我们非常认同。根据你们提出的政府引领,各方参与;建立机制,营造环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走出国门,服务东南亚等几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我们在工作中结合红河州实际,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采取了一些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强了红河州科技创新能力,发挥了科技支撑作用,促进了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政府引导,促进红河州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立科技部门、经济部门、行业部门、州(市)政府协同创新机制和重大问题会商沟通机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63号),成立了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研究、审议州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红河州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县市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二)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48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如你们在提案里面提出的,红河州共有红河学院、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设计院、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锡化学品公司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8家科研院校和企业,已加入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红河州单台套科学仪器设备共181台(件),位居云南省州(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第二。红河州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涉及农业、材料、能源、机械工程等领域,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理念,努力探索多元化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运行模式,鼓励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用户开放,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红河州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州大型科研仪器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
(三)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我们认为,加大红河州科研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力度,首先要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提高科技资源存量。多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全州共建成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云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3个、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个、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7个,州级企业技术中心25个;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22个;云南省“云药之乡” 7个、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个、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市1个、云南省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3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74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71家。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R&D(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逐年增长,2016年,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11.78亿元,排云南省第二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88%,排全省第三位。2017年,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12.43亿元,排云南省第三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84%,排全省第四位。2018年,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15.77亿元,排云南省第三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99%,排全省第四位。近三年来,红河州共获得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共34项。其中,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2项。
二、充分发挥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
(一)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多年来,为有效解决分析测试供需双方对接问题,提高红河州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入网仪器设备使用率,红河州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采用技术培训和设立服务站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对促进全州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利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红河州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的开放共享,进一步激发了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目前,红河州共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星创天地5个、省级众创空间1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星创天地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个、州级众创空间19个、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个。
(二)激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营造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氛围。近年来,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允许科研人员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离岗创业。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不再限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国有企事业单位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合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不低于50%的股权或净收益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以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为目标,为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在红河州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科研院所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专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奖励方式支持其开展创新创业。红河州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区”项目,2019年,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135人;2020年,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122人。2019年,选派“三区”科技服务人员达61人,支持工作经费122万元;2020年,选派“三区”科技服务人员达56人,支持工作经费112万元。
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开展科技对外开放合作创造条件
红河州积极参与“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中国—南亚科技伙伴计划”,支持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肯定对外科技合作开放。近年来,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云南省科技厅认定“面向南亚东南亚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基础服务基地”。
云南省农科院蚕桑蜜蜂研究所与越南农业科学院中央蚕桑研究中心开展“蚕、桑优良新品种选育与应用示范”项目合作。云南省农科院甘蔗研究所积极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主要粮经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示范”“中国(云南)—斯里兰卡甘蔗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项目。先后邀请了印度、泰国等专家到红河州进行技术交流。选派科技人员随云南省农科院代表团对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进行工作访问,就甘蔗种质交换、人员交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杰青项目的开展进行了商讨。红河学院依托“国门大学”优势,借助“红河学院越南研究中心”“滇越合作研究基地”等,开展对越学术交流,并构建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项目—中越关系研究人才培养项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两廊一圈”建设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国家和云南省对越开放,建立研究人才储备和提供积极有效的智力支持。河口等边境县企业通过与接壤国家企业共同实施热带作物种植,不断加强集成技术示范推广。
红河州加大科研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力度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还存在特色不突出等问题。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依托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按照加强政府引领,提高认识,建立机制、营造环境,整合资源,各方参与、突出特色、走出国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科研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