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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27-5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红河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第13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是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红河州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644个,其中,家庭农场338家,农民合作社3156个,社会化服务923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227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前、产中、产后的等领域不同优势,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统筹实施绿色、特色、创新、融合和开放的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红河州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一)新主体培育增添动能。一是培育本地优质企业。出台了《红河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农业农村部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现本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零突破。二是引进外地领军企业。制定“绿色食品牌”招商行动计划,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等重点企业招大引强,海升集团、佳沃集团、广东温氏集团、正大集团等一批大企业、好项目稳步推进。

  (二)新平台建设破局赋能。一是搭建科研平台。成立上海—红河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中心、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红河分中心,启动与梯田红米、花卉、林果、生物医药相关的4个科技帮扶与合作项目。完成泸西县国家级花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远高效现代农业园高端花卉种苗“云花创新中心”2.2 万平方米智能温室建设。二是打造加工平台。按照“生态化、智慧化、高端化”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一园三中心”,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完成3270.6亩用地收储。三是拓展流通平台。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大数据平台、红河州电商大数据可视化平台上线运营。开远市列为省级“数字农业”试点县。“马帮到家”“水果派”“女娲鲜生”等本土农产品电商企业在疫情中化危为机,建立智慧社区新零售模式。与天猫、拼多多、京东、盒马鲜生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直播,推动农产品外销。在北京、上海、东莞、深圳、杭州、成都六个城市设立“红河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体验中心”,每年完成大中城市销售6000万元以上。

  (三)品牌化成效日益显现。一是区域公用品牌塑形基础夯实。全州9个农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证,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9件。二是企业产品品牌价值不断提高。“和源”石榴、“蒙生”石榴、“云河”香蕉、“阳光果园”早香蜜桃、“晨滇滇”红阳猕猴桃、“品元”切花玫瑰、“宏升”菜心、“生物谷”灯盏辛细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十大名品”,建水鸿辉种养殖产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二十佳创新企业”。

  二、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积极引导、推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聚集特色产业发展

  红河州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形成。

  (一)产业规模稳居全省前列。2019年,全州茶叶、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八大重点产业现价综合产值529.4亿元,居全省第三,增速30.8%,居全省第一。

  (二)产区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开远市获批创建全国第一个以花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弥勒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远市、泸西县成为全省创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县市,蒙自市被中国园艺学会授予“中国石榴城”称号,建水县被中国农学会授予“中国早熟优质葡萄第一县”称号,蒙自市、开远市分别以水果和花卉产业进入全省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名单,泸西县以蔬菜产业进入全省20个“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名单。

  (三)产品供给质量稳定可靠。全州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州185家单位350个产品获得有效期“三品一标”认证。蒙自市、建水县创建为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泸西县创建为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开远、泸西、石屏创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三、通过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发挥好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要求

  红河州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

  (一)开展“乡村振兴贷”试点。农行红河分行与泸西县委、县政府深化政银合作,2018年8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风险补偿金+新型经营主体模式”为主的“乡村振兴贷”试点工作,实现以金融“活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贷款9669笔,金额4.64亿元,覆盖112个新型经营主体和4923户农户,带动3510户建档立卡户增收。

  (二)推动“一部手机云企业贷”“线下云企贷”综合平台的推广运用。在蒙自、开远市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系统,通过各项赋能政策推进会员制、云信用评分等用户特色功能优化新增,推广“地押云贷”“ 裕农快贷”金融产品,成功探索农村金融创新信贷支持模式。截至2020年8月,通过“云企贷”累计授信客户数419户,授信金额 6.43亿元,贷款余额3.86亿元。

  四、通过基层党组织加强宣传和动员,发挥引领、组织和协调的作用,推动生产要素集约化流转,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与农民农户的深度合作,引导经营主体积极融入当地农村社区,共同创建共享乡村

  深入开展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宣传,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共同创新合作社形式。注重人才培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融合。

  (一)激发合作社活动力。一是继续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州《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社员素质。二是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培植石屏县园丽蓝莓专业合作社、个旧市鸡街镇隆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等一批规范、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2020年上半年累计争取各级扶持资金469.02万元,扶持合作社71个。四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和示范社创建工作。

  (二)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人才培训。以农业农村领域的青年农场主、农村致富带头人、村组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专题培训班,培训学员122名,示范带动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相关产业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达6.13万人,有效示范带动群众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创收增收。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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