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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22-4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白茵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力同心攻坚农膜污染治理的建议》第15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用薄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我州在烤烟、鲜食玉米、蔬菜、中药材、水果、马铃薯等特色粮食和经济作物推广应用农膜覆盖技术30多年来,对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品质和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等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农膜使用监管中,我州针对重使用、轻回收、轻监管,造成薄膜残留污染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履职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管职责。

  (二)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每个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层层抓好落实,不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三)探索法制保障机制。加强分析、调研,认真总结我州多年来农膜使用监管工作成效,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起草了《红河州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讨论稿),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回收主体责任机制。回收政策支持、回收体系建设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组织保障措施和工作措施,将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上升到“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部门合力推进”的层面来推动。我们将尽早印发《红河州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以规范的制度机制作保障,切实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一)抓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充分利用专题讲课、现场会、技术咨询、展板、标语、《告知书》、《一封信》、宣传资料等形式,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农膜使用者广泛宣传残膜危害性,宣传农膜使用和回收利用知识,提高农民对农膜污染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抓科学使用指导。教育引导农业生产主体使用符合厚度标准、易回收、易降解的农膜。指导农膜使用者应用一膜多用、行间覆盖、适时揭膜等技术,提高回收利用率。在抗寒、耐低温地区,逐步退出农膜使用,减少污染概率。教育农户按照“谁购买使用、谁交回”的原则,主动捡拾村庄周边的废旧农膜,特别是捡拾清理自己田地里的残膜,为农膜回收利用、保护农田环境履行责任义务。

  三、部门联动,强化管控

  (一)推广使用便于回收和易降解的农膜。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同时,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六部委提出的“加大新型全生物降解膜试验示范推广,有效减少农膜残留”要求,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分别在个旧、建水、泸西县开展了3组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有效控制农田污染,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化。

  (二)加大查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GB 13735-2017质量标准要求。

  (三)加强环保执法。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废旧物品加工厂排放问题,建立“回头看”机制,加强对不合格的废品处理厂的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小厂进行取缔、关停。

  (四)做好监测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膜残留监测工作,指导农膜使用主体科学使用农膜,防止土壤被残膜污染,保护耕地的生产能力。

  四、依法引导,推进回收

  (一)依法宣传,落实治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都是农用薄膜的回收主体”的规定,积极倡导、鼓励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办法落实治理责任。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划区分片包干,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农户、到田块,乡镇、村委会在层层落实责任的同时,强化督查检查。加强乡村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建设,不断减少残膜带来的污染危害。

  (二)多形式进行回收。一是本地废旧物资厂回收站点回收。种植大户进行废旧农膜统一收集,直接运送至塑料加工厂回收利用。种植散户各户自行收集后,由走街串巷的废品回收人员收集出售到废品收购点,废品收购点统一出售到塑料加工厂;捡垃圾的人员自行捡拾废弃在田地的农膜后,出售至废品回收点。二是烟草系统有序回收。烟草系统的烟田地膜按每亩回收6.5公斤、亩补助40元的补贴进行回收。烟农合作社向烟农统一收集后,由地膜中标供应商组织运输到地膜生产企业(或加工厂),加工后再用于塑料漂盘或新地膜。

  五、加工利用,成效良好

  (一)推动初加工。建水县出台了废旧农膜回收方案,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回收点,目前两个农膜加工厂(手齐全续)已建成投产,其中,福金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具备年回收处理1万多吨废旧农膜的能力,可辐射全州县市的农膜回收。开远川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目前环评整改已完毕,年可回收6000多吨废旧农膜。泸西县出台《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泸西克明废旧物资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县于2017年建成投产以来每年消化4000至5000吨废旧物品,收购范围辐射本县和周边县市。弥勒市乾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环评,正在加快“三通一平”建设,预计年内建成后回收加工近1万吨废旧农膜。

  (二)推动循环利用。加工企业从废品收购点统一收来的农膜,经加工制成喷灌滴管用的塑料管等塑料制品,在当地及周边地区销售;加工成颗粒型塑料,销往昆明、湖北、四川等地,乃至再中转后销到德国、印尼等,全州初步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农膜回收利用产业链。目前,仅建水、泸西、开远、弥勒这4县市建成的农膜回收加工厂,已完全可以初加工利用全州的废旧农膜。

  通过抓宣传引导、抓检查监督、加强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全州农膜回收率在不断提高。据统计,2017年全州农膜使用量1.4万吨,回收量0.8万吨,回收率53%;2018年全州农膜使用量1.6万吨,回收量1.1万吨,回收率66%。2019年全州农膜使用量1.52万吨,回收量1.13万吨,回收率达到74.25%。2019年回收率比2017年提高20余个百分点。

  农膜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打赢这场攻坚战,需多方举力、合力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履责、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把农膜污染治理摆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日程上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回收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持续抓好宣传、抓好督促检查,推进农膜污染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绩。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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