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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19-3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提高红河州义务教育质量的建议》的第6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一)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单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到预算“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二是拓宽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项目和资金投入,积极协调争取省级奖励资金,通过组织实施“校安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厕所革命”、“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项目,全州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专项工程资金7.41亿元,完成投资4.6亿元,新增安全稳固校舍面积211.48万平方米(含C级加固改造17.98万平方米),新采购设施设备3.02亿元,新增运动场面积89.81万平方米。涉及333所学校、556个单体建筑、总面积331761平方米的全州中小学幼儿园C级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全部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竣工率达78.56 %、设备采购完成率达18.75%,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经费州级财政预算,将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州县配套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同时积极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省级核定的配套标准,足额配套州、县配套资金。 

  (二)补短板强弱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实事求是,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小学向村委会集中”的要求,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规范撤并校点,合理收缩村小和教学点规模,积极动员、吸纳社会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更趋于合理。在实施“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校舍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结合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十项办学指标”评估标准,对标对表,合理规划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科学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专项规划、消除“大班额”项目规划。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13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已通过国家评估。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义务教育教师整体素质 

  (一)合理核定教师编制。认真落实云编办〔2017〕31号文件精神,各县市按照城乡统一的小学1:19、初中1:13.5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及200人以下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1:2的标准核定县市教职工编制,不断满足全州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编制部门正积极研究在核定县市事业编制总量内,加大州级统筹力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空编集中管理和建立教师“编随生走”两年一调整的动态调整机制,拟通过跨县市、跨行业的编制调剂,加强对结构性编制缺口较大县市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供给。 

  (二)加快补充中小学教师。按照数量上配足、学科上配齐、素质上配优的要求,加快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不断提升均衡指标。今年认真开展面向全国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工作,全州招聘教师2937人,积极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和红河州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就业安置工作,通过紧缺人才引进及特岗教师招聘,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数量,解决部分县市教师不足的问题,有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师资。 

  (三)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开远市、个旧市率先在全州试点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其它县市宣传和调研,逐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让教师从“学校人”变为“教育人”,实现教师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双向流动,以制度化方式正常解聘不合格教师。改革按“总量控制、编随生走、以岗聘人、人岗相适、扩大交流”的原则推进,各县市可设立教师管理中心,选择 3 年或 6 年为一轮次,推动校内全员竞聘、学区竞聘和跨单位竞聘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待聘、待岗、培训、托管等程序,推动不合格教师正常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机制,健全人事争议预防、协调、仲裁机制,确保“县管校聘”改革顺利进行。实施“银龄讲学行动”,鼓励支持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 

  (四)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每年遴选400名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校长、副校长、后备干部参加省州级培训,加强省级“名校长工作室”申办和建设,培养孵化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针对受训教师的实际,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从2019 年起,每年在州内评选认定50名州级学科带头人和100名骨干教师。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按照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和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标准,对中小学校正职校长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职级,校长职级评审每三年开展一次。按照“任免与使用相统一”的原则,将校长任免管理权限统一归口教育部门,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对不同学校科学合理选聘相应职级的校长。聘任校长实行任期制,每一任期根据学校的学制学段,一般为3至6年,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建立和完善校长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校长工作目标公开、校长年度和聘期考核、校长职级退出、校长职级奖励等制度。各职级校长差别化职级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实施,校长离开工作岗位后不再享受职级考核奖励。 

  (五)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一个教师工作量的50%计算,作为增加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和中小学校内考核分配绩效工资的因素。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向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倾斜;普通中小学校内考核分配绩效工资,向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教师倾斜。依法保障非在编教职工权益,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非在编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同等权利。 

  (六)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落实晋升职称必须有乡村学校工作经历的要求,每次晋升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晋升职称优先。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聘后管理,健全校内绩效考核制度并严格应用考核结果,在岗位聘用和严格管理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兼职任教。 

  (七)规范教师的奖惩激励机制。教育、引导和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从2019年起,州级每年遴选1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州级考核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奖励。县市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经费,对本县市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奖励。各县市每年安排乡村学校教师一次免费体检。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奖励乡村教师,关心支持乡村教育,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从2019年开始,每5年一次,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州委、州政府表彰奖励一批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对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或业务工作不能胜任的教师,要建立规范的惩戒制度,不再适合教书育人的要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 

  (八)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级关于教师减负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实事抓出实效,实行严格的事先报备制度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未经批准、未事先报备的一律不准开展,让教师从繁琐的非教学事务中解脱出来。各级职能部门不能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不得安排教师承担非教学教研和学校管理的其他工作任务,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广大教师静心研究教学、钻研业务、服务学生,提高专业水平。 

  三、改革教育治理体系 

  (一)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责任,把教育发展纳入县城总体规划,落实教育经费保障。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城乡学校的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校长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规范城乡学校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突出抓好优质教育资源培育。进一步优化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不断完善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滇南中心城市教育格局。同时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办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并计划以对口帮扶、派出团队、挂职培训等方式充分利用好优质资源。紧紧抓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契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采取集团化办学的方式,优质学校与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对口帮扶、捆绑考核,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在全州认真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按照《红河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制定了本校的章程,不断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 

  (四)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健全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各级政府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建立州县两级督学体系,选聘数量足够、符合条件的专兼职督学;建立涵盖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学责任区,认真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到 2022 年,基本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四、合力攻坚克难,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一)始终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教育大会、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控辍保学专项调度会,对全州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和控辍保学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州政府领导、教育部门挂包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机制,每月3-5天到挂联贫困县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改革与稳定、质量与规模、均衡与特色的关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将控辍保学纳入对各县市教育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抓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多次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检查,组建专项督导组进驻金平、元阳、绿春、红河、屏边5县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工作,适时召开调度会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工作力度不减。 

  (二)坚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建立挂包5个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机制,州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定期深入挂包县开展问题研判、工作调度、协调解决等工作。2020年,结合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刻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挂包制度,建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督战制度,班子成员下沉一线督促并参与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日报、周报制度,并将周报表抄报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和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州教育体育局挂包领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从领导层面强力推动控辍保学工作。 

  (三)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落细措施、从严管理,抓好开学疫情防控、控辍保学、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紧紧抓住开学前后的重要窗口期,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好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把“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的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教育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全省控辍保学月报系统的卡户辍学学生“清账销号”,做到“户户清”“村村清”“县县清”。 

  (四)落实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我州及时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落实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县市、各学校组织大排查,对报到学生进行清点核查,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情况,并及时对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学生进行劝返。并持续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准确掌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地户籍外出就读义务教育学生的数据信息。 

  (五)精心指导做好劝返工作。注重指导县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普职融合班开办、辍学学生分类安置、送教上门等工作开展具体指导。指导县市中小学校着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学习内容和评价方式,不断丰富校园生活,激发兴趣,让学生在学校内学得好、成长好,解决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的问题。同时督促县市强力推进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持续推进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年初至今全州责令改正237件,行政处罚27件,提起诉讼1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州县联动,切实落实“双线四级”责任。各县市组织公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体育系统、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县外就读学生“四查三比对”工作,动态摸排辖区适龄儿童就学情况,全面建立台账,完善学籍、就学证明等台账资料,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类监测、异动报送制度,做到数据精准、去向明白、跟踪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疑似辍学学生,落实流出地劝返责任,逐一开展动态跟踪劝返,协调流入地配合开展劝返和入学安置工作。 

  (七)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学籍监管做好精准控辍保学工作文件,要求各县市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指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员负责,落实学籍管理人员待遇,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水平,层层压实责任,将学籍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抓严、抓实,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测管理控辍保学台账。县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学籍管理员待遇,普遍实行学籍管理员工作量计为课时。 

  (八)做好复学安置。以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实际,鼓励各县市充分利用县级、州级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办普职融合班,引导部分初中学业困难学生通过文化学习和劳动技能培训,完成义务教育。教育、失贫、民政、财政、人社、卫生、残联等七部门转发了《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县市各部门积极联动、落实责任,并成立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进行分类安置,对不能到校的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采取送教上门方式,使其完成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的文件精神,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教育、民政、妇联、综治、共青团、关工委等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关工委的支持,为边疆六县建设了爱心室、亲情室等。为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配发相关书籍,争取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为留守儿童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积极与共青团配合,在团队建设上为留守儿童开辟通道,并提供法律支持。 

  五、落实国家政策,推进教育改革 

  (一)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切实把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统筹谋划好新形势下义务教育发展思路和方法。各县市既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又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校长和骨干教师常态化交流轮岗,强校带弱校,开展同步课堂等有效措施,迅速提升区域内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为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管理,引导学校落实教育教学常规、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二)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着力抓信息化技术与教学改革融合创新,完成全州中心校以上学校布署建设红河州基础教育大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平台布署,逐步建立完善州级、县市和学校三个层级“横向协同、纵向打通”的基础教育大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对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分析,为教育决策、教育管理、教学实施和学生学习提供精准数据支持,形成行政精准督、校长精准管、教师精准教、学生精准学的良好局面。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上寻找教学改革的突破口与创新点,提高课堂效益,着力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 

  (三)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改革。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改革,2020年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30%定向分配到招生辖区的初中学校,逐步实现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初中学校。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定向择优计划由州教育体育局按比例分配到全州各初中学校,县市优质高中定向择优计划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分配到县市内各初中学校。定向择优招生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可在各校统一择优录取最低分数基础上下降25分设定,参与定向择优的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连续两年计划不能录满的初中学校可适当调减定向择优招生计划。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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