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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16-5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5活动组(红河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战略的建议》第1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是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目前,红河州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644个,其中:家庭农场338家,农民合作社3156个,社会化服务923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227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前、产中、产后等领域不同优势,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竭力培养锻造一批优秀企业家

  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离不开青年农民精英、优秀企业家。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以农业农村领域的青年农场主、农村致富带头人、村组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专题培训班,竭力培养锻造一批优秀企业家。通过长达5个月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学员122名,其中,101名学员获中国慈善联合会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获证率达82.8%,居全国前茅。据统计,本次122名参加“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学员,主要从事行业涉及高原特色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农资服务、电商经营销售、观光农业、休闲农庄等,示范带动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相关产业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达6.1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5万人,户均增收10%以上,有效示范带动群众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创收增收。

  二、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及建设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及建设,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大力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动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红河谷资源优势,聚焦区域内水果、中药材、梯田红米、蔬菜、畜牧业5大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建园区抓示范、招商引资上项目、培育主体打品牌、强化科技提升农业标准化等措施,红河谷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顺利推进。2020年上半年,红河谷区域21个园区的63个核心示范基地,种植业示范面积35.8万亩,养殖业示范15.8万头。其中,红河县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发展涉及迤萨镇和大羊街乡2个乡镇,主要以粮食、果蔬、畜牧、渔业、生物药业等产业为主,集中在勐龙河片区,建立大水塘、牛多乐、齐星村3个园区,遴选高标准农田建设、芒果、梯田红米、生猪养殖等主导产业,建立17个产业发展核心区。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我们坚持主体功能定位,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成粮食功能区的核心产区,带动周边特色效益农业发展。2020年,省级下达红河州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85万亩,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3.75亿元。目前,建设任务已基本落实到项目实施地块。已开工面积4.05万亩,完成招投标、进入开工准备工作面积7.92万亩,完成立项审批、进入招投标工作面积2.15万亩,完成初步设计编制,未完成立项审批4.25万亩,正在开展初步设计面积14.48万亩。其中,红河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07万亩,上半年已完成投入2893.78万元。

  (三)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依托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聚合农业现代化生产要素,中部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利用热区资源,变散小开发为板块开发,统筹抓好中央和省、州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落实,加强疫情期间的农产品稳产保供情况调度,专组专线接听、分办、处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诉求电话,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销对接、物资捐赠、政府采购、复工复产等工作,积极对接电商销售、商超采购、社区配送、网络直播,开办花街集市、开放花卉基地,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农业生产“两手抓、两见效”。今年上半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214.6411万元,同比增长1.9%;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0.59亿元,同比增长1.7%;第一产业增加值119.71亿元,同比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0元,同比增长6.3%。其中,红河县低海拔主要发展热区水果新植扶持项目,如柑橘、芒果、火龙果、荔枝、牛油果。中半山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发展特色农业扶持项目,重点扶持新种植芭蕉芋、香椿、花椒、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路径。

  (四)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一是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切实提高其在产业中的引领带动能力。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公司+农户”“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贫困户”等多种方式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使龙头企业获得优质农产品原料,也提高贫困农户生产水平。三是鼓励建设涵盖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农资配送、产品销售等服务的多元化、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地区农民合作组织的统领作用。其中,红河县2020年制定出台《红河县“一县一业”芒果产业奖励扶持办法》,加强对龙头企业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通过内培外引,新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示范评定、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带贫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支持库博农业有限公司、牛多乐庄园、顺和庄园、红河糖业有限公司等19个龙头企业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带贫面。

  三、建立产业扶贫服务机制

  (一)加强扶贫工作指导。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按照州委、州政府“四个聚焦”工作要求,实行局领导挂联红河、元阳、金平、绿春、屏边县产业扶贫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抓牢南部5个贫困县产业扶贫工作,确保打好产业扶贫硬仗。二是压实定点扶贫责任。实行局领导联系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1个挂包村的定点扶贫工作,在7个挂包责任村建立11个行政村网格、42个村组网格的州农业农村局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网格管理制度,压实了每一名挂包帮扶人的责任。三是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全州共选聘贫困户产业指导员2650名,实现对798个贫困村全覆盖,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发挥产业扶贫技术专家主导作用。一是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思路发展脱贫特色产业,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每户都发展一项以上特色产业。在7个贫困县形成了泸西县蔬菜17.2万亩,带动贫困户1.0422万户;石屏县蔬菜33.2万亩,带动贫困户6185户;元阳县“稻鱼鸭”6万亩,带动贫困户1.1066万户;红河县热区水果22.27万亩,带动贫困户6582户;金平县蔗糖5.6万亩,带动贫困户2025户;绿春县茶叶23.8万亩,带动贫困户1.5868万户;屏边县荔枝6.6万亩,带动贫困户4769户的发展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脱贫格局。二是发挥产业扶贫专家技术组服务。选派产业扶贫专家技术组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41期8690人次,发放知识手册270份,技术资料书籍200余本。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444人次,走访种养殖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共593个,赠送养殖技术光盘200余张。

  四、持续推进拓宽产销对接渠道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创新运作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开拓,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一)加强产销对接。加强与淘宝、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对接,及时将省外经贸投资贸易服务平台、京东生鲜会电商平台、拼多多“抗疫开拼,爱心助农”专场电商平台、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抗疫助农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推送到各县市、各重点供应企业,积极开展订单农业、直采直销、网络营销。5月,与州扶贫办共同推进云南扶贫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入驻拼多多平台“云南消费扶贫专区”,共推荐26家企业共计80多种产品至拼多多平台。其中,红河县以热区水果(芒果、柑橘、火龙果、香蕉)、梯田红米、红心鸭蛋等农特产品为重点,鼓励引导红河县库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酷爱哈尼梯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河顺和庄园有限公司、红河县嘎他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京东、阿里巴巴等各类产销平台发布产品信息,加大电商扶贫、消费扶贫力度,全面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积极对接深圳海吉星、山东寿光、北京新发地、深圳百果园集团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公司,将市场信息提供给州内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渠道。5月,推荐30家企业共48个品种至深圳百果园集团。

  (三)畅通产品产销渠道。以2020第十五届烟台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为窗,组织了云南晨滇滇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弥勒东风大兴地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县福胜葛根产业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业经营主体携带40多种农特产品参展,展会现场销售额5.63万元,意向洽谈商家33家,洽谈金额450万元。红河县积极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农产品产展销活动对接工作,争取以开展农特产品展销活动的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开辟农户增收新途径,助力消费扶贫。

  五、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目标要求,全力将产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扶贫产业对全州19.7万户86.3万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产业支撑。

  (一)推进产业扶贫组织化。1862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9.7万户86.3万人,基本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至少与一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截至2019年,红河县有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09个,平均每个行政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以上,实现了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营销、加工、农技服务、劳务信息等各领域,在组织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项目支撑。2020年,计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25个,计划投资15.54亿元,项目共覆盖贫困户19.4万户83.8万人,基本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项目支持。其中,红河县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抓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着力推进热区水果、生猪、食用菌、生态鸡、田蛙养殖、甘蔗等产业易地集中式扶贫项目及产业,适时跟踪服务和解决产业扶贫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全方位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产业扶贫有序推进。

  (三)加强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紧扣发展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和打造“绿色食品牌”,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实产业项目建设。按照每个安置点至少安排1个产业帮扶项目,每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搬迁户都有一个以上产业项目扶持的要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稳定脱贫。目前,全州346个易地搬迁点中283个城镇非农安置点,共建设集中养殖小区127个,均实现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感谢你们对我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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