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09-4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郝文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色冶炼废渣处置的建议》第3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提升工艺技术水平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抢抓中央、省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对上级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等政策研究,最大限度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一是中央、省级财政逐年加大对我州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处置利用项目支持力度。经统计,2017年至2020年,各级财政支持我州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处置利用项目共10个,涉及资金18772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物堆存整治工作,建设完成冲坡哨片区工业“三废”集中处置场、个旧市鸡街片区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工程一期等工程项目。二是为有效解决我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省政府把个旧市作为云南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已编制完成个旧市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通过先行区的建设,紧紧围绕“引路、示范”的目标,实施完成5项重点示范项目(大屯新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功能优化调整项目、关停选矿企业污染地块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倘甸双河流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项目、倘甸双河流域重度污染土壤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项目、个旧市冶炼废渣堆场原位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制定地方标准(规范)或管理办法3项(个旧市冶炼废渣管理办法(暂行)、先行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考核(试行)办法、个旧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3种修复治理模式(冶炼废渣原位风险管控模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功能优化调整模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形成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目前,示范区建设已取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00万元支持,按照方案要求,已编制完成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并评审通过,正在开展工程建设,计划于年内完成。三是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云南省工信厅于2019年4月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实施细则(暂行)》。根据细则,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向税务管理部门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红河州政府为促进各县市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红政发〔2018〕45号),决定按照属地原则,将环境保护税全部划为县市级收入,增强县级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能力。
通过完善工业经济政策措施,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实施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支持工业企业在产业升级改造过程中实施整合,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得到了推广运用,如:个旧市旭众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个旧市盛云有色冶炼厂锡尾矿及冶炼废渣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等。
二、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制度,确保固废堆放处置有效管控
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设施、堆放场所的监管,确保固废规范堆放、安全处置、有效管控。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堆存处置场地管理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已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明确了由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第十九、二十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防止固废污染环境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和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八十条规定了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场所单位实施许可证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已明确I类、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相关技术要求及入场条件。个旧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于2019年9月20日制定并实施《个旧市冶炼废渣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了历史遗留冶炼废渣及新产生的冶炼废渣的管控要求,要求新产生的冶炼废渣,必须“入棚、入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冶炼废渣;配套的“棚、库”等设施,必须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产生的冶炼废渣超过贮存设施容量的,产生冶炼废渣的单位当委托具备综合利用能力或废渣处置资质的单位开展安全处置。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固体废物的堆放处置,个旧市政府分别在个旧市鸡街镇和沙甸区冲坡哨片区规划建设了工业废渣集中处理处置厂,对周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渣进行集中、规范、统一处理。其中,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理项目总投资预算约36180万元,库区占地面积约500亩,整个填埋场总库容为986万m³,计划总服务年限为18年,目前已与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云南锡业铜业分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等相关单位签订了一般工业废渣处置合同;个旧沙甸区冲坡哨片区总库容为55.8万m³,计划总服务年限为6—7年。以上两个废渣集中处理厂建成后,有效缓解了冶炼废渣处置不规范,废渣堆存分散的难题。
通过依托我州在锡采选冶、资源综合利用、提取稀贵金属等方面的工艺技术与装备优势,结合锡尾矿和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的特性,经过多年的开发完善,红河州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在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单(第一批)的通告》中,个旧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被列入工信部第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通过开展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先进示范企业不断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带动全州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如: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环保部“工业污染防治新技术示范项目”、环保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工信部“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工程”;蒙自矿冶有限公司被列为云南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云南省第三批创新型企业,并通过了锌冶炼行业准入检查,为国家级重金属冶炼废水零排放示范工程。
三、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将其作为确保我州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积极鼓励、大力引导,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了长足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达到60%以上,较“十二五”期间的38.1%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其中,有色冶炼、化工、电力行业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渣在水泥建材行业得到充分利用,蒙自瀛洲水泥、雨过铺石料熔剂、红河三丰商品混凝土等企业生产水泥、新墙材中大量消耗了冶炼废渣,目前冶炼废渣的使用率已达到85%左右;煤矸石用于发电、制造建筑材料、制作土壤改良剂,目前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5%左右。政府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在建的重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黄磷生产粉尘成球综合利用项目将于10月份竣工投产;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大坡铁矿尾矿库40万吨/尾矿回采项目将于年底前投产;个旧南翔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90万吨氧化锰矿石选矿厂、华鼎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通过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培育,全州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行业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全州共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71户,其中,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19户,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数量仅次于昆明、曲靖,企业数量排在全省前三;规模以上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8户,规模以上综合利用行业企业数量占全省43户的18.6%,品种涵盖了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下一步,随着个旧旭众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升级改造、达明威年处理6万吨废渣、盛云有色金属冶炼厂锡尾矿及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产以及个旧华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万t/a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全州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处置能力及水平都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四、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作为重要战略,充分发挥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州工信局认真对照《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个旧等地区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按季度对辖区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报送,以便及时跟进掌握各县市及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利用量、利用能力及利用率指标完成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并协同州环保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赴个旧、开远、弥勒等重点县市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用工作调研和指导,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二是由州生态环境牵头,每年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登录国家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基本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可追溯可查询。三是各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开展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部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重点企业现场检查,对我州辖区内拟抽查考核的83家企业[其中,经营单位23家,重点产废单位50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产生单位)、其他产废单位10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四是夯实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个旧市全国工业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帮助企业享受产业扶持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在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州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绿色增长新动能,为建设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州有色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