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08-2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90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州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医保机构建设,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组建了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为正处级政府组成部门,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1正3副,5个内设科室,下属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事业参公编制30名)、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两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全州13个县市也相应组建了医疗保障局。全州医疗保障局组建完成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出台了标准化工作规程,全面梳理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服务窗口实施“好差评”制度,精简办事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一部手机办事通”和省医保局“阳光医保百事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在落实医保待遇方面,健全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狠抓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工作,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认真落实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员开药量及开药周期相关政策措施。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把报销程序设计更方便,手续更简化,统筹区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截至2020年6月,全州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435.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44.2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91万人),覆盖率95%。
二、补短板强弱项,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扎实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2018年、2019年两轮对全州7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审,经州级复评、省级抽查,全州有3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云南省乡镇卫生院“甲等”标准和云南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等”标准,33个卫生院达到云南省乡镇卫生院“乙等”标准,2020年对7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暨“一中心一站”建设验收正在复核评审中。通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有效促进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补齐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短板,逐步扭转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的被动局面。二是全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连续三年对全州3442名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和中医药服务水平。实施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对72名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按每人每年1800元的标准补助50%;对453名中专学历人员进行大专学历提升,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补助50%;实施重点学科转岗培训,按每人1.5万元给予补助;对356名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提升培训,每人每年补助学费1440元。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95.01%。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有效实施。
三、改革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公开招聘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明确县市乡医疗卫生机构考察招聘条件,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民族自治地区的招聘条件。二是抓好编外人员管理。实行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编制外人员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制度,统筹管理编制内、外人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为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三是建立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制度。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到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合格的,直接聘任,突破岗位总量聘任,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结合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对全科医生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至500元的补贴。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生活补助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具有中级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予发放,调离基层卫生机构岗位或退休离岗停止发放。四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政策。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有结余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和10%的职工福利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分配时向关键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五是建立完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达到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落实。
四、强化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工作提供支撑
实施“1246”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包含400余万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100余万份电子病历的州级人口健康数据管理中心,搭建起州、县市两级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州、县市、乡镇、村四级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医院远程会诊、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系统平台,联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泸西县作为全国试点,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应用HIS医院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11个乡镇卫生院和下辖所有卫生室开展信息化升级改造,通过检验检查设备工作站与基层信息平台联通的方式,实现检验检查数据直传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建成全州13个县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与基本公卫平台及医保软件的互联互通,为居民提供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全州10县市人民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认定,蒙自、开远2市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全力推进建水县、河口县人民医院晋升三级医院及泸西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在建重点专科项目在经费配套、人才梯队建设、服务规模和技术难度提升等方面的管理与考评。积极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全州共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5个、培育项目7个。组织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全州二级以上医院推广预约诊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州级5所医院和全州13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等应用。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上海市2家三级医院、省内3家三级医院及州内4家三级医院分别对口支援我州7个贫困县县级医院,通过“一对一”的对口帮扶,每年为受援医院提供“四个一”帮扶服务,即“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
六、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推动医疗机构全面达标
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全力实施健康扶贫。全州建制村村卫生室共1145个,面积均达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配备了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执业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要求。全州3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均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州共设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142个,所有卫生院机构、床位、人员、建筑面积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13个县市均有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床位、业务用房面积、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标准。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办系统动态锁定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6325户,其中因病致贫1118户,占17.68%,与2017年精准识别锁定的数据相比,全州因病致贫户从43763户减少到1118户,累计减少4.26万户。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