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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07-9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蔡国伟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落地的建议》第3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全国各行各业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加快复工复产,国家、省、州及各县市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省、州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4号)等政策文件,以减轻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截至目前,各项政策已基本落实到位,部分政策因涉及财政资金拨款审批等环节则需要按程序逐步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

  州政府及时成立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建立“复工复产、达标达产”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州工信局对企业复工复产实行了“1215”工作法(即:“1”成立一个复工复产工作专班;“2”分组联系帮扶县市、联系帮扶重点企业(项目)2项制度;“1”实行“一线调度服务”和“一天一调度”;“5”建立综合调度保障机制、防控物资保障机制、物流运输保障机制、联系服务保障机制、政策落实保障机制5项保障机制),深入一线开展精准调研,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目前,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各生产工业项目已全部复工并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作为全州工业经济的主管部门,红河州工信局及时将国家、省、州相关政策传达给各工业企业,充分发挥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势,陆续搭建了“抗疫情中小企业互助平台”“红河州中小企业互助群” “红企家园今日头条”“复工复产有困难吗,请到码上反映”4个网络服务平台,实行“四码齐驱”推动中小微企业抗疫复产,多层次、多维度全面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召开了全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新闻发布会以及“银政企”座谈会等,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布置,指导、督促各县市、企业充分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一是州工信局积极配合做好企业减税降费工作,州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红河州进一步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等政策。目前,红河州减免各项税收共计23.75亿元;取消、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共为企业减轻负担1026万元;全州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256.83万元。二是州工信局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深入企业调研,召开稳企稳就业工作座谈会,联合州人社局和县市举办专场招聘会,解决企业人才需求的同时,积极将国家、省、州社保优惠政策向企业宣传。一方面是参保企业从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的,即可申请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目前,全州共为2042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440.57万元,惠及职工11.74万人。其中,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四个深度贫困县按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稳岗返还。另一方面是严格按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制定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要求执行。目前,为全州参保单位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17285.69万元,延缴“三项社会保险费”3246.75万元。为减轻企业负担,州委、州政府还推行了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免租3—5个月,3—5个月后租金另行协商确定。此项政策各县市均已落实到位。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为确保应对疫情各项惠企金融政策的落实,州工信局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分行、州银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惠企金融各项政策。一是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州政府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设立1000万元红河州重点领域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提升企业贷款能力。州政府制定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54号),对企业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50%—70%的补偿。目前向贷款需求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二是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州工信局已分三批向州级金融部门推送贷款需求企业221户、金融支持重点企业名单384户。截至目前,共有60户企业获得贷款,贷款金额9.93亿元。三是强化金融稳企。州工信局通过召开“银政企”座谈会和企业资金需求座谈会等,梳理企业融资需求,并协调银企双方就融资工作达成初步意向,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银发〔2020〕123号),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同时,银保监会联合各主管部门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发〔2020〕18号),取消了信贷环节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引入增信安排为企业减负,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企业融资顺利。目前,全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52亿元,比年初增加12.07亿元,同比增长17.46%;金融机构运用专项再贷款向全州6家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发放贷款1.61亿元,17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向市场主体发放贷款4.03亿元,惠及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1824户;红河州首批0.55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已发放到位,带动全州9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投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39亿元,惠及普惠小微企业902户;全州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904笔,金额19.13亿元;办理延期付息282笔,延期付息0.12亿元。

  (三)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州工信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筹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助资金,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等问题。一是州级财政安排了420万元,对年内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每户10万元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州级财政安排585万元,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州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对36户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进行奖励,共计540万元;培训经费已全额划拨各县市,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州级财政安排450万元,对批零住餐限上企业和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企业,排名全州前10位的批发、零售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住宿、餐饮和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给予每户4万元奖励;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上述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奖励。此项奖励要到年底全年统计数据统计完成后方可进行。三是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幅同比超过1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复工复产奖励;对全年产值增速达8%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已对11户符合一季度奖励标准的企业共拨付了181万元补助资金。

  总之,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企业想尽一切办法开展生产自救,全州经济社会有效克服了疫情的影响,生产、生活逐步走向正常。下一步,州工信局将按照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协调、服务好企业。

  感谢你对我州工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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