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07-1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挥红河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老产业的建议》的第8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红河州常住人口4768611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662573人,占全州人口总数的13.89%。预计在2022年,我州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14%以上。由于我州属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属典型的“未富先老”地区。
一、红河州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红河州关于推进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的意见》《红河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敬老院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红河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规范养老服务事业体制机制,拓展养老模式,创新经营方式,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着力推进了养老事业快速发展。2018年12月19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红政办规〔2018〕2号),对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分解了工作任务,细化了部门职责,全面落实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策。2020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任务分解方案》,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改进政府服务,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涉及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强对筹建养老机构的指导服务。市场监管部门按“先照后证”简化程序,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涉及餐饮服务、药械经营的,均可依法申请许可审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要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整合注册审批流程,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让申请登记注册、餐饮服务、药械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办事只进一个大厅、最多跑一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民政部门不再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认可。消防部门在养老院质量提升改造过程中,区别多年前建成的养老机构和新建的养老机构,积极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
二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按照“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以推行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将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诚信建设有机结合,在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同时,对各类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同时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
三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已有多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市场需求大、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成功运营。目前我州个旧、开远、弥勒、河口等县市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8所,床位1327张。
四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养老服务相关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努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局面。市场监管部门2019年将2户未按时年报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五是制定实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8〕45号),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目前已经营运的27所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均已发放一次性床位补贴,共发放703.75万元。此外,发放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100万元。
六是龙头企业引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势头强劲。在开远市扶持“龙头”企业,兴办了开远市朋阳敬老中心。目前,已发展成“云南朋阳养老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企业除了营运开远市朋阳敬老中心,还在红河州外管理营运4个大型养老项目,分别是:云南省老年公寓、临沧市朋阳颐养院、腾冲市朋阳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陆良朋阳养老服务中心。借鉴开远市试点成功的经验,个旧市、弥勒市已分别吸引有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的红河华山医院、上海洪天养老有限公司到当地承包经营公建养老机构。此外,开远市率先探索PPP养老模式,开发了旅游与养老相结合的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该项目占地88亩、设计床位2000张,已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基金9000万元,力争建成全国养老服务PPP示范项目,为全州养老产业建设探索新路子。2019年,中央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红河州开远朋阳老年公寓项目成功立项,总投资1.015亿元,中央资金1400万元已经下达。作为公建民营项目,石屏县老年护理院被列为2019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中央资金1850万元已经下达。目前全州共有民办养老机构27所。
七是强化人才支撑,助力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人才是关键。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产业人才培养,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红河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机制,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人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13号),明确支持医学类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有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治疗、护理、营养、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促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发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根据养老产业发展需要,鼓励支持红河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红河卫生护理学校,根据养老产业市场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专业人才需求,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办相关专业,培养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逐步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专业入学补贴、行业入职补贴、在职培训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级评定与晋升政策。建立相关人员培训、进修和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未就业人员到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就业。将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提供养老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教育规划,给予培训名额、培训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可认定为培训、实训基地,发展养老服务业所需的各类技能劳动者,参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且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始终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产业人才引进机制,努力完善包括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在内的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师多点执业范围,鼓励医师到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中开展多点执业,着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困难
(一)政策落实乏力
中央、省、州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制定了大量政策,但这些政策涉及多个部门,且其中的优惠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切实从财政、土地、规划等方面予以落实。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任务,从2020年开始施行。今后,地方政府在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将有更大改观。
(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程度
2020年,红河州常住人口4768611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662573人,占全州人口总数的13.89%。预计在2022年,我州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14%以上。由于我州属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属典型的“未富先老”地区。
一是敬老院入住率低。不仅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民办养老机构除了个旧市、开远市等工业城市部分养老机构供不应求,多数养老机构入住率也不高。究其原因,有受中华传统文化“养儿防老”影响外,更多是经济因素。大量的农村老人、城市企业退休老人等,收入不高,入住敬老院经济保障跟不上。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反过来也制约养老产业发展。二是养老产业投资回报率慢。根据调查,各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基本上要五年以上或更长。多数州内外企业到红河州进行市场调查后均不再跟进项目。三是多数县市由于地理位置、气候因素、群众收入不高等问题,发展候鸟式养老等养老养生产业积极性不高。针对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利用率低问题,我州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均拿出部分床位公建民营,但愿意经营的企业少、老年人自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也少,床位空置率仍较高。已经运营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除个旧外,多数入住率低。四是养老机构照护能力不强。养老机构人均工资仅1000余元,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工作任务重,难以吸引专业人才从事此项工作。根据测算,社会化养老的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要入住环境、服务达到三级以上的养老机构,每月人均需三千元。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入住此类养老机构,费用更高。入住率制约养老产业发展情况,待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老龄优待政策
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完善优待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拓展优待项目和范围、创新优待工作方式、提升优待水平,增加老年人社会保障渠道,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引导老年人自觉践行“积极老龄观”,发挥正能量,层层传递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政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加大协调力度,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等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切实把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增加公共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爱心护理等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医养结合等试点工作,推动各地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为
以“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督促各级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改进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和标准,逐步从以生活照料为主向生活照料和医疗康复相结合转变。积极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可在条件成熟时组建行业协会,指导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
(四)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针对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业务素质低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服务教程,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