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05-88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杨龙遇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加大< 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力度的建议》的第9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就业是最大民生的理念,切实将推进就业工作摆在行业扶贫、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并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州政府先后召开全州抗疫情稳就业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视频调度会、农民工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就业促进法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就业政策的知晓率。对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APP和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发布,并印发《红河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进行宣传,以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加强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引导大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自主就业创业的深厚氛围。于3月27日,在红河会堂举行红河州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于6月29日,在红河学院举行红河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7月22日,局长戴劲松带队作客红河广播电视台“红河热线”节目,对群众关心的就业问题进行了解答,进一步宣传了自脱贫攻坚以来,受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创业政策及工作动态。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疫情影响稳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制定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实施方案》《红河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利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充分发挥乡村干部、挂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及时收集州内外用工岗位信息上传,并发至乡镇、村社积极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推荐就业岗位信息,宣传动员组织农村劳动力返岗务工。今年以来,先后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用工省份签订劳务合作协议10余份,为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23万余个。二是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围绕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重点产业生产基地,围绕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围绕农村电子商务、乡村快递物流和乡村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州贫困地区1862个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9.7万户86.3万人,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双绑”机制企业124个、合作社333个,绑定贫困户6.9万户28.5万人,实现扶贫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全覆盖,通过产业发展促进了就业。三是抓好产业发展,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持续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扎实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不断优化传统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下大力气加快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汽车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大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及行业管理,全力扩大工业经济规模总量,从而进一步带动就业增长。四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稳定就业岗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延、返、补”等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正常经营,对吸纳重点群体企业积极落实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全州失业保险金发放人数6110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825.41万元。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减免、延缴、缓缴政策,为4277户参保企业减少失业保险费4995万元;为205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062.76万元;为2950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762.2万元;对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369户企业退费191.76万元;对缴纳困难的235户企业延缴321.50万元。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307人,发放补贴24.56万元;为1260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86.31万元;认真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从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09亿元中,提取1.02亿元建立专账,专款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督促县市完成建立专账和分户设立。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就业资金补助,加大本级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实。2020年,我州共争取上级就业资金补助2.08亿元,比上年净增1707万元,增长8.93%;州级预算投入就业资金226万元。二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对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创业的,给予提供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给予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截至目前,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551人(其中扶持小微企业4户),发放贷款9.5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95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2.33万人(其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21人)。加大创业平台建设,推荐云南高特电商产业有限公司、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红河州清韵紫陶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云南省2020年众创空间,3家企业进入实地考核环节;推荐红河县山地未来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红河道地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高特电商产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省级星创天地;推荐河口县联洋投资有限公司为省级社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示范园区。成功举行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创冀云南”红河州选拔赛,同时启动2020徐汇-红河“创业梦之星”评选活动。通过举办创业大赛,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搭建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依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托线上人才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会”“众志成城抗疫情、春风行动促就业网络招聘会”“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就业促脱贫筑梦彩云南”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勇往职前 暖心就业”特色专场网络活动、“红河州202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制作网络专题,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企业、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招聘岗位信息,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求职服务。截至目前,为1979家用人单位发布岗位35.62万个,拟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6.79万个。发布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和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4381个,为8317名求职者提供求职服务,其中高校毕业生6719名,达成就业意向2785名。全州组织24场现场招聘会,501家用人单位参会,带来招聘岗位34143个,初步达成意向694人。四是实施好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结合基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县市申报、州局汇总、省厅审核,全州申报“三支一扶”岗位115个招募137人,已完成报名审核。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做好“农村教师特岗”“西部计划”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就业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五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认真宣传落实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目前,全州通过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170人,发放创业贷款2515万元。六是积极落实就业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就业困难实现灵活就业;落实好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劳动者提升就业技能促进就业;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毕业求职就业;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组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截至目前,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1403.65万元,补贴2773人;兑现职业培训补贴563.49万元,补贴8681人;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23.4万元,惠及应届毕业生2234人;对在我州红河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37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组织参加青年就业见习154名,发放补贴33.7万元。七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针对大学生群体发布就业创业政策《红河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手册》《致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就业创业政策项目清单》、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就业指导课程、线上培训视频等,全方位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不断提高大学生对就业政策的知晓率,积极鼓励和引导他们就业创业。收集整理发布就业创业政策相关内容20条,归集上线职业指导“云课堂”23条。
四、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技师学院、红河职教园区相继建成使用,相继建成计算机、汽车维修、建筑施工、机电技术、电子电工等实验实训基地,州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获省政府批准组建,全州高等职业院校增加到3所,中高衔接全面贯通。二是通过深化招生改革,做好职业院校招生政策宣传。围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中职招生任务纳入县市教育目标责任考核,积极做好职业院校招生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力度。全州举办职初班的有10个县市,中职学校28所,有培训机构335所,基本形成了从初职到中职、中职到高职、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三是校企合作办学持续深化。职教园区与多家企业合作,共建高康产业学院、加洁智能科技产业学院、振远产业学院、非遗传承学院,推动校企一体化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金平、绿春通过政企合作,分别引入志在四方、易捷尔、领弈等企业参与办学,激发办学活力。目前,全州各职业院校与省内外450余家企业合作,采取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形式办学,构建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主动对接农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发挥职业院校资源和教师优势,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大智慧支持。四是抓好技能培训。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落实《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自我发展动力,以技能促就业带动家庭脱贫,实现“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以技脱贫”。结合农村劳动力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提高技能促进就业来提高工资性收入。委托用工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有组织、成规模外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岗前技能培训或就业适应性培训;动员农村“两后生”进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接受长期的技能培训,完成学历教育和提高技能等级,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截至目前,全州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24.23万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38万人次。全州开展职力能力技能提升行动,培训826个班次4.19万人次。
五、关于“进一步探索就业新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序开展。于3月11日召全开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视频会,8月6日召开全州农民工工作推进会,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劳动维权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面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二是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专场免费就业服务。截至目前,全州开展专项招聘活动199场次,开发用工岗位39.39万个,达成用工意向3.89万人。三是认真落实《红河州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在全州持续推广“一金三保”劳务输出模式,促进劳务合作社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州成立劳务合作社828个,通过劳务合作社组织劳务输出11.26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35万人。四是推动全州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就业稳定性。健全“前方+后方”精准服务体系,依托人力资源公司,建设“农民工服务站”,实现转移就业人员人身安全、就业岗位、薪酬待遇、社保权益等四个“有保障”,依法保障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劳动者的维权工作。五是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对贫困劳动力实施帮扶安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积极筹措就业资金,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帮扶安置。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就业3.5万人,就业资金兑现3716.5万元。兑现社保补贴117.94万元,补贴人数745人。同时,积极引导本地用工企业建立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用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创建就业扶贫车间323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2.73万人。
感谢你们对我州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