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55-6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0活动组(蒙自市):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留并提升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医疗服务功能的建议》的第19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好全州群众“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州卫生健康委作为医疗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向上争取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全州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州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
根据蒙自市现有医疗资源分析,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蒙自市医疗资源富集,医疗机构多,覆盖面广;二是民营医院多,专科特色凸显;三是医疗服务布局合理,实现了以社区为单位的“15分钟”医疗服务圈全覆盖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蒙自市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红河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红河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蒙自市卫生健康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得到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好发展。
根据《“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红河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总体发展思路(送审稿)》等文件要求,结合蒙自市国土空间规划及蒙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充分考虑滇南中心城市核心片区蒙自城区人口数量、医疗卫生服务半径、医疗卫生项目规划、医疗床位设置等情况下,不必再保留并提升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医疗服务功能。蒙自市作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下一步应以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以州第一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依托,完善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构建资源互补、功能完善、区域协作,分工明确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配置具有自身特色优势的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资源,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