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53-9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钱琳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做优做强实体经济的建议》第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简政放权工作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将原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144项权责清单及时梳理调整为7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2项,并经法制机关审核后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及时将原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煤炭管理、电力行政管理、电力需求管理等职责划转到州能源局管理。二是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及时对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中,拟决定取消9项、合并实施6项、属地化管理1项,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了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并统一印制后摆放在局派驻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供办事企业和群众使用。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派驻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
(二)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用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按照《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计价费〔1998〕218号)的规定,我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照红河州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合法登记的各类台(站),制定无线电管理费年度收费目录,规范执行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完成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催缴。我州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用年度收费目录主要涉及台站为移动台(无线电对讲机)、固定台(无线电中继台、广播电视台站)等。2019年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用共计125500元;2020年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用共计127900元。同时,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518号)的文件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取消了卫星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的收取。二是按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做好相关移交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18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梳理缴费义务人的有关档案资料后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州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已全面移交州税务局收费催缴,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网络提速降费情况。一是全面扩容提速,推动实现“百兆进村,千兆示范”。开展部署100G及以上大容量传输网络,并实现城域网、骨干网与高速宽带接入网同步扩容,加速向全光网络演进。全州行政村光宽带覆盖率达100%,城区和农村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200Mbps及100Mbps。州电信公司宽带速率提升10%,州移动公司宽带速率提升100%,州联通公司近期完成出口带宽扩容,将从70G扩容为80G,今年内还将再一次扩容。二是降低中小企业专线和宽带平均资费。完成中小企业界定及数据梳理工作,完成清单梳理并上报省公司打标,全州中小企业提速降费宣传单页、海报、水牌已经下发各市县分公司。配合省公司完成省内相关产品梳理,并已上报产品目录映射申请,由省公司统计进行降低中小企业专线和宽带平均资费,完成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再降低15%的任务。三是推出各类大容量套餐,实现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再降低20%以上目标。州电信公司主推大流量双宽带畅享融合套餐,新用户入网主推129/159融合套餐,存量用户通过改签2季度主推套餐享受降档优惠,承接集团“放心用流量包”,并通过电子渠道向大流量用户精准推送,流量单价下降20%;州移动公司今年两次进行套餐扩容,逐步降低流量资费单价,2019年平均流量单价较2018年下降35%;州联通公司主推七彩乡镇金惠19元套餐和金惠冰激凌19元套餐,累计发展3万户,流量单价下降20%以上。四是进一步规范套餐,简化资费结构。逐步淘汰资费复杂的套餐,做好资费公示,根据政策调整要求,对新推出的套餐在网厅资费专区、各市县分公司营业厅更新了资费公示。五是继续实行“携号转网”。按照上级要求对宣传进行规范,作为服务内容纳入宣传,不单独作为营销手段进行宣传。携转用户已支持VOLTE(4G语音通话)功能,全州多批次对窗口单位开展携号转网规范培训,保障用户携号转网自由选择权,梳理并精简了单产品用户清单。2019年,三大运营商累计降费50832.1万元。
二、降低融资门槛,丰富融资形式
一是2019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 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0年我州先后转发国家及省《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的指导意见》等通知,切实把优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作为重要内容,扩大民营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并重点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加大融资担保力度、支持企业直接融资等方面来推动工作,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我州于2018年建立了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并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对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50%—70%的补偿。截至6月22日,全州金融机构已累计发放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贷款91.37亿元,向云河药业等6家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发放贷款1.87亿元,向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含国家及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发放贷款共计33.4亿元。向州级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含国家级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供企业)发放贷款共计42.52亿元。全州金融机构共为259家企业,共计20.18亿元元贷款办理了续贷或展期,有效支持了企业发展,为企业应对疫情注入了金融活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向纵深推进。我局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网络宣传、工作督查等方式,推动中小企业贷款工作,2019年共举办各种金融服务活动9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使中小微企业在金融知识提升,正确运用金融工具,增强风险意识和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上半年,共举办金融服务活动3场,有63户企业参与,参会人数达3704人次。
三、强化精准帮扶,实行一企一策,深入分析每一家企业的个性问题,精准解决,让企业不断提振发展信心
一是实行领导挂钩民营企业制度。针对2017年以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再次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出台《红河州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州级4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58户重点民营企业,明确挂钩联系的职责,即督促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等。目前,我州州级4套班子领导已逐步分别到挂钩联系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步伐。持续巩固强化一线调度服务机制,千方百计加快我州“3个100”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年内竣工投资项目21个,新增产值40亿元左右。三是强化精准招商。围绕绿色能源、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新材料等产业,推动定向招商、补位招商、配套招商。力争全年新签约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8个以上。四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中人、财、物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做实、做大、做强全州电子信息产业,力争2020年电子产业工业产值达240亿元。五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传统企业开发新产品、提升新工艺、运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六是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集中力量推动建水绿色铝产业基地和弥勒绿色食品加工中心建设,着力构建绿色能源、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优化提升重点产业聚集发展能力。七是做好企业服务工作。2020年上半年,开展小微企业成长陪伴专项行动3次,开展对企服务活动19次,利用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网络载体发布服务信息、政策解读427条,服务企业228家,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升管理者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感谢你对我州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