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48-7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第2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现将涉及我局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我州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有利于各类企业包括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一直是州委、州政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有利于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红河经济的发展。
(一)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先后制定出台《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红河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工作表》《红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关于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分工方案》《红河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等,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督促各县市、各部门推动服务流程再优化,统筹抓好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提效。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确保“放管服”改革“放”而有序、“管”而有效、“服”而有益。一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根据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9〕87号),对机构改革后第一批州级36家部门的权责清单,在2015年公布的基础上对10类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和调整,共计梳理出5555项事项,已按程序于2019年12月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督促协调各部门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线上线下动态调整,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接得住、批得了、管得好。2019年以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17号),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及时组织梳理调整了2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6项,承接6项,下放1项,调整8项;2019年12月,组织梳理的第一批州级部门的306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程序已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实现政务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优化
1.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把改善政务服务场所硬件设施条件作为推进为民便民办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场所建设,配套各类设施设备,不断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功能。目前,州级和蒙自市、河口等7个县市政务大厅建筑面积达标(3000㎡以上),已投入使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全州政务服务进驻大厅事项14183项,“一门”进驻率94.42%,同比增加15.57%;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852587件,同比增长22.36%;“最多跑一次”事项14019项,“最多跑一次”率93.33%;综合窗口进驻事项13281项,“一窗分类受理”率93.64%。
2.将事前告知、宣传——事中跟踪、查询——事后监督、评价有效衔接。一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发布办事指南,并将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到政务服务网上,截至2020年8月31日,州县两级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14717项;二是政务服务网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增加“我的办件”模块,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该模块查询当前办件进度;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增加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办件进度进行事中跟踪;三是在实体大厅窗口摆放“好差评”二维码,配置评价平板,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今年1月至8月,州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累计收到评价11175个,好评率100%。
上述措施为我州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优化了营商环境,但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数据共享程度有待提高。如:开办企业因部门的数据在州级层面无法直接对接;省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受理的办件,数据推送不到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造成部门工作重复录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完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新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审批事项不匹配等,不同程度影响了政务服务便捷度和效能提升。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力度还不够。从2020年度上半年“红黑榜”第三方评价数据反馈情况看,9项指标中我州仅有2项指标靠前,获得用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等2个指标低于2019年第四季度同期值,开办企业、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政务服务满意度等均低于全省2019年第四季度评价数据最优值,优化营商环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今后,我们将紧扣“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标对表《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工作再提质增效。
(一)持续强化监管能力。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有关部门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确保疫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围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事项标准化,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规范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今年底实现100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达7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0%以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感谢你们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