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44-2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疫情后旅游景区恢复重振工作的建议》第1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安排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步推进文旅企业、景区等有序复工复产。
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长任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科室职责,明确重点疫情防控区域、加强值班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1月24日,局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调整和充实值班人员,及时将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春节黄金周值班人员和各县市文旅局、基层单位,要求各县市文旅局值班人员每天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
(二)暂停全州聚集性文化活动和文旅企业经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24日,我局及时通知取消全州所有春节前、春节期间的活动,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暂停开放,歌舞娱乐场所、KTV、网吧、影院等文化经营全部暂停营业。全州共暂停营业和开放文化馆14个、乡镇文化站139个、博物馆(纪念馆)15个、图书馆14个、文化娱乐场所1238个、网吧668个,取消各类文化活动275场次,协调越南取消了国际花山旅游节及大型国门文化活动,关闭景区(点)48个,其中A级景区暂停营业27个。全州文化娱乐场所每天共损失1424.95万元。
(三)开展游客退团费、退宾馆饭店预订金、退景区门票费等办理工作。全州各县市按要求开展游客退团费、退宾馆饭店预订金、退景区门票费等办理工作。全州共取消出境游团队218个,涉及游客2918人;境内旅游团队23个,涉及游客数578人;宾馆酒店退房人数达17931人;旅游景区退票2093人;旅游汽车解约468人。
(四)设立疫区滞留本地游客临时收留安置酒店。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妥善安置疫区滞留在滇游客的通知》要求,安排各县市为疫区滞留在本地游客提供临时收留安置酒店,并每日上报安置酒店人员入住及离开情况。酒店每天进行消毒、加强监测,每日测量滞留游客的体温,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滞留游客的心理疏导,为他们提供生活用品、图书等。疫情发生后,全州设立疫区滞留本地游客临时收留安置酒店13个,共977个房间、1869个床位。
(五)扎实开展湖北省进入红河州人员信息排查工作。认真落实《红河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湖北省进入红河州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红疫防指发〔2020〕4号)要求,扎实开展湖北省进入红河州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疫情发生后,滞留红河州的湖北籍游客共195人,其中,入住指定酒店湖北籍游客158人(含武汉籍38人),1人确诊住院治疗,8人住院隔离医学观察,25人(含武汉籍15人)解除隔离,入住非指定酒店湖北籍游客3人,现已全部返乡。
(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做好文旅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力度,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措施、相关知识政策等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通过文旅头条、红河文旅微信公众号、红河文旅微博共发布正面宣传信息100余条。
二、稳步推进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渡难关
全州文旅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复工复产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景区景点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酒店宾馆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全州文旅行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及时转发了《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文旅行业有序复工复产。督促指导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做到“七个必须到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必须到位、职工健康排查必须到位、游客等人员健康检查及登记必须到位、疫情防控物资必须到位、防疫消毒必须到位、安全生产必须检查到位、隔离观察场所必须到位。二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全州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受损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文化旅游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迫切需求,重点了解文旅企业和关停场所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全面摸清全州文旅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归纳整理文旅企业的建议和诉求,共收集文旅企业建议和诉求346条,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州人民政府。三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对全州12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景区实施旅游团队免费入园政策,并对红河州驰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及其家属实行相关优惠政策,表达文化和旅游行业对红河州援鄂医护“英雄”的崇高敬意。领导带队主动走访复工复产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坚持每天例行实地巡查或电话访问,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一对一疫情防控指导,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送政策上门服务;指导协助文旅企业及时享受在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社保支持等各项支持政策,指导复工复产企业申请贴息贷款、办理文化企业退税申报,提供渠道帮助企业及时购买防控物资,为企业复工复产护航;支持旅行社暂退80%质量保证金,为符合要求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缓解旅行社资金困难。全州已有33家旅行社办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手续,暂退金额695万元。并建议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落实景区门票减半优惠政策、旅游企业用电用水优惠政策、2020年度免征或缓征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旅游大巴车和旅游房车优惠政策、防疫重大贡献文旅企业奖补政策等方面,对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优惠和扶持。四是切实做好复工准备。组织全州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行社、旅游汽车等文旅企业开展大清扫大消毒活动,提前做好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消毒等检验工作,进行防控措施检查落实,设立疫情防控监测点,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业务提升培训,确保疫情监控到位、处置有效,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充分利用“闭园期”“停业期”提升“软实力”,组织全州文旅系统从业人员开展为期21天的“共抗时艰、共助红河文旅、共享旅豆精品”公益培训,强化核心竞争力。培训期间全州共有915名文旅从业人员参与学习培训,完成打卡学习笔记8195篇。五是全州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截至9月2日,全州有79个文旅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率为90.80%;36家A级旅游景区复工34家,复工复产率为94.5%;43家旅行社复工32家,复工复产率为74.5%,34家星级饭店复工33家97.01%。全州667家文化娱乐场所共有542家有序、限流恢复营业,营业恢复率为81.26%。其中,336家KTV恢复营业304家,277家网吧恢复营业214家,44家游戏游艺室恢复营业23家,10家演出场所恢复营业1家。
三、积极出台文化旅游业恢复政策措施
州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积极推进我州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同时,为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现正抓紧出台《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其中就包含有景区门票优惠、文旅企业用水用电优惠、税收优惠、奖补、贴息贷款支持等政策,目前送审稿已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待审定后下发执行。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引导全州文旅系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红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高冲,联系电话:1560873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