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43-8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陶丽萍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有力推动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建议》第17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支持的政策措施促进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
2010年,国家文物局、民政部等七部委颁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2013年,国家出台了《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资金扶持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颁布了《博物馆条例》,明确要求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在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政策措施支持下,推动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目前,全国博物馆总数已达到5136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689家,非国有博物馆1447家。云南省博物馆总数达140家,其中,已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24家,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2家,坐落于蒙自市。快速发展起来的众多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博物馆建设的重要组部分。目前,红河州积极落实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也存在不足,如民办博物馆的馆舍与经费保障问题、免费开放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性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
二、采取措施,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为推动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应,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帮助解决非国有博物馆的馆舍与经费保障问题。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政府对非国有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指导各县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把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纳入博物馆建设的规划中,进行布局,如支持各地利用闲置的房屋发展非国有博物馆,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非国有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馆舍和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如建成开放的建水县紫陶博物馆;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用地,经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努力形成有利于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鼓励、支持、引导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民办博物馆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民办博物馆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民办博物馆的影响。对优秀民办博物馆以及在民办博物馆事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积极落实相应免费开放经费补助扶持政策。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二条“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规定,积极落实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政策,于2019年底州文化和旅游局把2020年博物馆(含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制作了预算,积极通过局计划财务科上报州财政局,要求列入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迄今州级财政除保障州博物馆免费开放必须配套的20万元经费,以及每年安排州博物馆的50万元文物征集经费外,红河州财政局对其他县市博物馆(含非国有博物馆)没有安排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州政府建议,争取出台相关免费开放政策,将博物馆(含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财政拨款支持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免费开放工作。
(四)加大公益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非国有博物馆具有地域文化代表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四五”文物博物保护利用规划中,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在顶层规划、项目布局、资金投入、合力扶持、社会舆论引导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把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纳入其中,指导各地从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文物保护经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从金融与文化融合政策方面帮助解决发展资金问题,并为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和发展机会,确保非国有博物馆公益性作用发挥得更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博物馆管理条例》《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借鉴外地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经验,吸取你们有关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合理化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协调发展,让非国有博物馆成为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成果惠及各民族。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4日
(联系人:龙海,联系电话:133126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