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9-75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李小虎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建议》第11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题中应有之义。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通过加强农村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必将改变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灌溉用水逐年减少、农村土地大量闲置、山区土地撂荒等现象,确保农田灌溉用水,减少农民务农压力,吸引农村人才回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一)高度重视,及时谋划。州委、州政府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在全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配套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部署。2019年6月印发的《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建设大中小微结合、骨干和田间衔接、长期发挥效益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节水供水和防洪减灾能力。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管网延伸和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继续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坡耕地、侵蚀沟及崩岗综合整治。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解决贫困地区通水、灌溉、防洪、生态保护等问题。”2019年7月印发的《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红发〔2019〕14号),也明确提出:“推进连片集中高效节水灌溉,每年新建‘五小水利’工程3万件,到2022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1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6以上;推进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管网延伸、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二)狠抓项目,补齐短板。自2016年以来,全州水利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组织实施了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型灌区改造等为重点的一批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和城乡水利一体化,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截至2020年8月底,全州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工程25件,总投资5.27亿元,实现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4.29万亩,其中,红河县3件,投资4942万元,实现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42万亩。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快推进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改造15个中型灌区,其中,3个中型灌区改造,总投资6.2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5.33万亩,涉及红河县投资1.15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1.22万亩。
(三)列入考评,督促落实。为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指标纳入了省、州党委、政府年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加快落实推进。“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列为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15项指标之一,明确由水利部门牵头落实,考核各地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消费收缴机制建立、消费收缴率等情况。“本地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情况”“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列入“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中,占总指标8项的25%。“本地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情况”由财政部门牵头落实,考核各地农林水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的情况。“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由水利部门牵头落实,考核各地编制完成本地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达到1.5%以上等农业水资源利用情况。待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指标正式印发,将及时调整完善《2020年红河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考评办法》,把包括水利工作在内的相关指标充实到年度考核考评体系中。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水利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