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7-0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朱文珍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生态沟渠修缮经费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哈尼梯田田间水利设施的修缮和改造,对提高哈尼梯田水土保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梯田产能,保护好“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到2022年全国确保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2020年要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今后一定时期农田建设主要任务就是建设高标准农田。
按中央和省要求,高标准农田按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同时规定,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建设实施期限到2022年,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按年度申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年度任务清单。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因此州级下达任务清单和资金指标后不再直接审批和安排具体项目。
2019年至2020年,我州争取农田建设任务58.52万亩,预计中央、省补助资金72197万元,其中,下达元阳县建设任务6.77万亩,中央、省补助资金8553.6万元。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2019年立项,2020年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中,安排多依树片区建设面积0.3802万亩,建设内容:土沟渠改管道4条,新建生态沟1条,修复沟渠1条,总长3.55km,改建生产路1条3.068km,总投资466.95万元。在2020年项目中,已将梯田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80万亩纳入初步设计。预计投资160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沟通对接,督促指导元阳县加快梯田核心区和缓冲区在内2020年3.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和立项审批工作,加强与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联系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指导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移交管护机制,确保建成项目长久发挥效益。同时,积极协同红河哈尼梯田管理局,州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职能共同做好哈尼梯田的保护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