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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6-2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5号建议的答复

孔亚兰等6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第017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个旧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长期以来,个旧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红河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中,指出了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州委、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为要求,聚焦“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战役”。2018年8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8〕13号)。2019年1月28日,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个旧等地区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9〕15号)。同时,针对重金属污染的长期性、累积性、隐蔽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入个旧开展调研,靠前指挥,高位推进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解决了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个旧地区环境污染逐步得到遏制,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坚持规划引领,开展综合防治。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从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实施重金属污染物重点整治和开展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源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等四个方面布置了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土十条”及相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要求,从“控源、截污、整治”等方面对个旧地区的重金属治理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以副州长为组长,发改、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的个旧等地区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小组。二是以州级专项执法专班为基础,对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关停淘汰鼓风炉和选矿厂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主动全面查找问题,形成个旧市问题清单六大类114个,移交违法线索23起,实施整改,强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违法线索、环境问题等逐一登记立账,依法查处,真正做到违法必处,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片的作用。三是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按照“上大关小、以新代老、积极转型、多元发展”的思路,加快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个旧市涉重金属粗铅冶炼鼓风炉58座,关停拆除选矿企业343家,有效降低了结构性污染。四是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全面算清了排放基数,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机制,全面管控个旧地区重金属排放。制定《个旧市重点重金属减排计划(2018—2020年)》,完成对个旧市461家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和申报登记。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五是统筹大气、水、土、涉重金属污染联防联控和山水林田湖海环境共治,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严格“一堆一策”、“一企一策”有关工作要求,对个旧市18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和6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了统筹推进,并结合“清废”行动,编制完成《个旧市八抱树、老虎山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方案》《个旧市冲坡哨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方案》《个旧市大屯片区历史遗留工业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方案》《个旧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个旧市黑神庙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废渣清运项目实施方案》《个旧市泗水庄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方案》《个旧市鸡街镇倘甸双河流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个旧市大屯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及评估项目实施方案》《个旧市关停选矿企业污染地块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个旧市历史遗留重金属类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实施方案》10个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全面解决拆除鼓风炉企业、废渣堆放及历史遗留渣堆问题。目前,个旧市涉及的18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企业,已完成整治9家;涉及的63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已完成34堆。其余正在开展整治,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并上报销号。六是做好大屯海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和行政协同。按照《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编制完成《大屯海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开展大屯海重金属综合治理试验,对大屯海水域中砷、磷污染物进行治理试验;关停大屯海片区选矿企业150家。 

  (二)坚持工程治理与其他治理相结合。(1)完成沙甸区冲坡哨片区工业废渣“三废”集中处置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清运风险较高的冶炼废渣约25万吨。(2)积极开展小凹塘环境综合整治。编制《个旧市锡城镇小凹塘工业片区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淘汰关停企业“两断三清”工作,拆除片区2家企业生产设备,清运冶炼废渣约17.6万吨,及时进行覆土复绿,栽种树苗1.5万棵,绿化面积达20000平方米,督促3家企业进行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对厂容厂貌翻新整治。(3)深入开展卡房大沟综合整治。对卡房大沟沿线选矿企业全部予以关停,浑水河(卡房大沟)断面水质逐步改善,目前已达到功能类别水质标准。(4)建成黑冲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投资1124.6万元实施黑冲河河道清淤及整治,有效削减黑冲河重金属内源污染物,减少了河道淤泥内源污染物带来的二次污染,目前黑冲河水质重金属浓度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达到了预期的社会和环境效益。(5)完成个旧市矿业影响区土壤重金属风险控制及修复示范项目前期调查及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获得专项资金300万元,以矿业影响区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设计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示范方案和土壤质量分类监管方案。目前编制完成了《个旧市矿业影响区土壤重金属风险控制及修复示范项目前期调查及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方案》《个旧市矿业影响区土壤重金属风险控制及修复示范项目前期调查及可研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实施该项目,基本摸清了个旧市矿业影响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形成了矿业影响区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技术方法和土壤环境质量监管模式,为个旧市开展矿业影响区土壤修复治理奠定基础,为其它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6)作为国家确定的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之一,个旧市实施了冶炼废渣堆场污染调查工作,基本查清个旧市辖区内堆存的历史遗留废渣属性、分类、数量等情况,为下一步开展的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及决策支持。(7)依托项目编制完成《个旧市典型冶炼废渣应急风险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对个旧市现存8个危险废物渣堆开展应急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减缓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强敌环境风险,由污染型渣场转变为污染衰减型渣场,为后续综合处置利用争取时间。(8)编制完成《个旧市冶炼废渣堆场原位风险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对完善固废废物堆场原位风险管控技术体系积累经验,对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废渣处理处置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项目已全面完成待验收。 

  (三)整改推动,坚决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个旧市以“壮士断腕”和“刮骨疗毒”的决心,以“建、入、关、转、治”为抓手,扎实推进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针对反馈意见和现场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对共性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是强化新型制度探索,探索制定了《个旧市冶炼废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管职责。提出了冶炼废渣污染防治,以及单位需要终止、变更或转让的污染防治原则和要求,降低冶炼废渣环境风险。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出台了《个旧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个旧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以严厉的追责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小凹塘等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个旧市18个问题完成17项,持续推进和中长期整改1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个旧市10个问题完成9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1个。接到转办件40件,其中个旧市主办34件,34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州级验收。 

  二、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及资金支持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根据统计情况,2016年至今,全州65个项目,共涉及中央、省州各级治理资金共计39608.07万元,其中:个旧市共涉及项目数17个,占比26.15%,涉及治理资金27476万元,占比69.37%。二是持续加大个旧市重金属治理资金支持。2016年个旧市涉重金属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万元;2017年个旧市涉重金属项目8个,涉及资金10000万元;2018年个旧市涉重金属项目2个,涉及资金1050万元;2019年个旧市涉重金属项目7个,涉及资金16926万元。三是边治理边争取资金支持。在2020年开工建设的涉隔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中,开工的10项工程总投资3.1亿元。目前中央资金支持达10926万元,对不足部分,个旧市已上报项目进行争取。四是积极申报专项资金。按照《关于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6号)有关要求,2020年7月,个旧市组织申报《个旧市老虎山工业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堆场风险管控工程》、《个旧市泗水庄工业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堆场风险管控工程》等5个工程治理项目,申请中央资金共14815.10万元,项目已列入储备库。目前,正在组织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三、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重金属污染治理 

  在完成鼓风炉和选矿企业关停取缔工作,有效降低结构性污染的基础上,一是个旧市大力支持云锡公司锡冶炼、云南安化581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华鼎公司100万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云南乘风、振兴集团、自立矿冶3户企业进入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榜单。二是依托红河州“三大平台”聚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云南惠科电子信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向“两型三化”方向聚集发展。三是实施个旧红河生物谷绿色生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完成绿色柠檬食品国家级认证。鑫龙农业、大屯龙腾等一批新兴农业茁壮成长,乍甸乳业公司成为集牧草种植、奶牛饲养、乳制品科研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乳品企业,大红屯公司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金星化工和巨丰生物成功进入云南第九批创新企业公示名单。四是积极打造梨花谷、红河谷、戈贾森林公园、牛奶小镇等旅游项目,初步构建起“一城两谷N小镇”为主体的全域旅游格局,“绿色”成为个旧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底色。五是南部选矿园区完成“三通一平”及公辅设施建设,周边和卡房大沟沿线选矿企业已全部关停。北部选矿园区完成三道水选矿片区主体公辅设施工程建设,20家入园企业均已入园进场开工,园区建设的有效聚集、优化重组和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凸显。六是推进个旧同富电冶稀贵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个旧联兴贵金属年产150吨白银及白银精深加工项目、云南振兴5.2万吨再生铅综合回收项目、个旧市盛云有色冶炼厂锡尾矿及废渣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云南沙甸铅业6万吨铅冶炼系统技改项目、云南华鼎100万t/a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鑫联环保固废物铁烟尘资源化项目工艺水平居国内先进水平。七是着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到2019年6月,我已申报成功国家级绿色工厂1户,绿色产品设计示范企业1户,省级绿色园区1个,我州累计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25户。八是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红河州采取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打包,城区医院与下辖分支医院或医联体单位打包,城区个体诊所将医疗废物上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等形式,与德远公司签订集中处置协议,施行二级转运、三级转运,至2019年7月31日,全州2172家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均签订了集中处置协议,实现了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全覆盖。九是个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个旧市扶持转型升级工业企业若干意见(试行》《个旧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通过对各产业、各项目奖补标准进行规范和细化,引导企业主动向市五大产业(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生物大健康产业、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五大产业)转型发展,并积极参与大屯新区产城融合的开发建设。按照“一点两片”的发展格局,即以鸡街、沙甸地区为中心点,积极推进个旧市轻工物流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个旧市轻工物流园区土地已征收667.35亩,已征收土地用地性质为一般工业用地,已完成A3幢标准产房建设,将打造集轻工制造、原矿仓储、金属成品仓储、物流运输,实现仓单质押、金融机构进驻的一体化园区。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环保监管机制,用足用好现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建立部门环境联动执法联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部门之间在打击环境犯罪领域联动执法的优势,形成对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涉危险废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日常清理检查和线索摸排。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对辖区内的废酸、废碱、医疗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走私洋垃圾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重点场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经营单位、非法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和人员等为重点,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摸排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倒逼涉危企业、单位和人员守法自律,坚决遏制涉危案件多发态势;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系,掌握运输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与公安大情报平台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可疑车辆与人员。在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高发和群众举报线索集中区域周边的国道,认真盘查带有危险化学品标识或者具备运输危险废物条件的车辆,查验运输手续及运出、接收单位,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予以查处。2017年以来,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三局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州公安机关认真开展专项,依法侦办多起各类环境污染案件,其中个旧市公安局办理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交办的黄元福、杨胜福团伙涉嫌跨省特大污染环境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已移送审查起诉7人,办理取保候审8人。自2016年至今,全州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共查处19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固废及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个旧市一直是以有色金属采、选、冶为主的粗加工工业模式,历史欠账、遗留问题较多,与目前的环境监管要求差距大,治理周期长,治理资金需求量大,形势不容乐观。 

  (二)固体废物监管压力大,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虽然个旧市近几年来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谋划了处理处置规划。但个旧市辖区内固体废物仍缺乏有效监管,企业随意倾倒废渣的违法行为突出,辖区内无序堆存废渣“存量未减,又增新量”的情况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非法转移、堆存危险废物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三)产业规划不合理。受历史及区域位置等多种原因影响,缺乏统一规划,产业布局散乱。区域内有色金属企业长期粗放型生产,局部地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 

  (四)治理技术和规范缺乏。针对个旧地区大量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目前仍缺乏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治理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国家、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要求,在认真做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固废堆存场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实施风险管控,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二)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严肃查办。 

  (三)加强产业布局空间规划工作,有效解决产业布局散乱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助推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四)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开展个旧市重金属污染土壤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工作。 

  (五)在做好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安全有效进行处理处置。 

  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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