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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19-6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0号建议的答复

王周林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蒙自市体制上解比例的建议 》第013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问题。近年来,财政部、省财政厅相继出台各领域的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目的就是要逐步解决“上级出政策、下级出钱”、规范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厘清支出责任,规范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2019年省财政厅下发了《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印发<2019 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财党组〔2019〕42号),为省州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目前《红河州基本公共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报州人民政府,我州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州及县市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并着手清理中央、省州相关配套政策,涉及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与省厅反映汇报,涉及州级相关部门出台的配套政策,将积极向州人民政府汇报执行、调整、终止政策。清理控制州内达标升级与财政支出挂钩相关事务,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问题。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是各级政府发展的需要,更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市财税管理工作,2019年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对金平、建水、石屏3个县财政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构成、财政支出构成、县市财政平衡情况(含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可用财力、债务管理、财源建设、财政管理情况7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了相关县市财政运行的难点、痛点,为下一步调整州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提前谋划做准备。

  根据《红河州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红政发〔2011〕99号)精神,蒙自市属于上解县市,对超收收入按照20%的比例上解州级。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集中财力支持南部六县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全州各县市实现均衡发展,为缓解基层财政减收和增支双重压力,切实履行财政保障职责,州财政统筹中央、省级补助和州本级财力,坚持“多予”“少取”,坚持收入下移、财力下沉,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对下各项转移支付力度。调整体制上解比例,将涉及财政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需全州统筹研究,待省级对我州财政体制调整方案明确后,州财政将及时研究,提出州内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届时再统筹研究对蒙自市进一步支持问题。同时,州财政局将会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结合新增财力情况,充分考虑蒙自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给予蒙自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020年受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全州经济下滑,6月30日,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下拨直达资金,蒙自市共收到直达资金16,445.1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资金8992万元)。中央推动财力下沉,是为了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更好保障基层运转。直达资金的下达,缓解了今年县市的困难 ,减轻了基层县市的“三保”压力。

  蒙自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州财政也将考虑蒙自市财政运行实际困难,在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方面继续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我州的困难,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州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蒙自市当前财政困难的实际。

  感谢您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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