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18-69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彭岗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蒙自市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资金的建议》的第015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乡村公路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
为办理好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研究办理,也认为提出的建议合理、切合实际需要。但鉴于“十三五”期间,全州为实现“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目标,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开工建设了一大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重点项目,造成州级财政支出压力大,甚至还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州级暂时无法筹集蒙自市计划实施的3.76亿元乡村公路建设缺口资金。同时,当前我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的支撑,针对自然村农村公路硬化方面仅有 “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4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的项目,类似蒙自市计划实施的乡村公路项目,国家和省级还没有出台政策、没有项目资金支持,暂时无法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
蒙自市在没有省、州项目资金支撑的情况下,对推进自然村公路硬化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十分重视。2020年,蒙自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在老寨乡、鸣鹫乡、西北勒乡、水田乡、芷村镇、草坝镇6个乡镇启动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乡村振兴农村公路项目,目前实施了38条135.93公里自然村路面硬化项目,现已完工15条54.39公里,后续将继续推进自然村公路硬化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群众出行难问题。州交通运输局对蒙自市推进自然村公路硬化工作给予赞同和支持。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将自然村公路硬化项目纳入国家、省级“十四五”规划,并早日立项建设,届时对蒙自市提前实施的项目将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
二、关于将蒙自市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纳入上级支持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的建议
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执行的是2008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7351”政策标准,即:县道7000元/公里/年,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其中,州级补助资金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20%,县级补助资金按照一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60%,二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50%,三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30%。
近年来,在州交通运输局的大力协调推动下,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政府管理养护责任和资金投入,州级及各县市基本能足额配套地方补助资金。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工工资和物价的不断上涨,农村公路的养护成本不断提高,“735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补助标准,已很难满足农村公路养护的需求。为此,2020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从2021年起将增加农村公路补助养护资金。《通知》已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总额不应低于:县道1万元/公里/年、乡道0.5万元/公里/年、村道0.3万元/公里/年。另外,大中修工程补助资金单独另行补助,目前省级补助方案还未出台。所以,从2021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得到较大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压力会得到适当缓解。
对于蒙自市未硬化的623公里砂石道路没有养护经费问题,由于界定公路是否列入国家列养里程,取决于交通运输部的电子地图数据库,而且需要从县市级电子地图数据库录入申报,还需要由蒙自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和申报程序进行数据录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蒙自市交通运输局尽快完成数据库的申报录入工作,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及时上报,尽早获得列养里程,争取养护补助资金。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