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14-5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6号建议的答复
何官文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第02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野生动物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各县市行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由各县市根据自己的编制情况设置调配。
目前,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设置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开远、建水、石屏、泸西、屏边、绿春和河口7县市林草局设置有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个旧、蒙自、弥勒、元阳、红河和金平6县市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由资源林政等科室兼职负责。
我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已经建立了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机构和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监测站和技术支撑机构构成的比较完备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制定出台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7),并已纳入《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国家林业局出台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云南省林业厅出台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8~2020年)。
红河州自2005年启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至今,已先后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17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站3个(大围山、分水岭、黄连山3个国家级保护区2019年5月加挂国家级监测站牌子)、省级监测站4个,州级监测中心站1个,县级监测站9个及以乡镇林业站和保护区管理站为基础的监测点77个,基本形成监测网络体系。在管理、监测人员配置方面,目前全州共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管理、监测人员99人,按人员文化程度分,有研究生2人,本科50人,专科38人,中专4人,高中以下学历5人;监测人员中现有技术职称的45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6人。监测网络体系和人员基本能够保障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但人员、经费和监测设施设备的不足仍是影响各级监测站顺利开展监测工作制约因素。
二、关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的建设问题
依据2017年12月1日公布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7号〕)第三条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当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加强收容救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开展收容救护工作,需要跨行政区域的或者需要其他行政区域予以协助的,双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协商、积极配合。必要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第五条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你建议在各县市建立建设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点)的问题,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来建立。目前,建水县、河口县、金平县林草部门已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建立了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红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情况,正在积极协调组建红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计划利用个旧市宝华公园现有的场地、技术及专业人员等优势,在个旧市宝华公园动物园区加挂红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的牌子,收容救护各县市收容后经救治仍然不能野外放归自然的野生动物和禁止野外放归的外来野生动物物种。
三、关于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和补偿机制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红河州的实际,编制了《红河州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经州政府同意,于2020年7月26日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函(红林函〔2020〕10号)行文各县市人民政府,指导各县市开展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目前,红河州所有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毕,元阳县、屏边县、蒙自市、建水县已经将处置禁食野生动物补偿款全部兑现到养殖户,其余县市正在筹措资金,力争尽快完成补偿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