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52-6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7号建议的答复
田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增设非遗技艺专业的建议》的第006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院校设置非遗专业的实施方案
红河州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长期以来,各民族创造了丰富灿烂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族语言文字、民族饮食、民族艺术、民族服饰、民族建筑、民族体育、民族医学药学等众多民族工艺技术。设立与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相适应的专业和课程,造就大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人才,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巩固边疆和谐,建设民族文化强州,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州文旅局牵头持续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四级名录体系。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4项、省级65项、州级184项、县级881项;共有国家级传承人14人、省级99人、州级297人、县级1171人。其中,传统技艺类国家级非遗项目3项(建水紫陶烧制技艺、乌铜走银制作技艺、蒙自过桥米线制作技艺)、省级17项、州级43项;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27人、州级65人。
州教育体育局围绕非遗项目,在加强现有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做好专业调研分析,调整相关职业院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探索中高衔接一体化的培养模式,采取“3+2”或实行五年一贯制等形式,充实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建设一批具有鲜明民族文化内涵及特点的优势专业和精品课程,推动红河职业教育走特色发展之路。
二、关于非遗专业申报和人才培养
非遗具有特殊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与发展都离不开孕育滋养的地域环境和民族文化。也有一些非遗项目不仅在当地、本民族受到喜爱,同时还受到其他地区和群众的喜爱,但在传承与保护上,依然离不开特定的环境。全州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院校创建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鼓励社会和个人开办传习场所,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先后成立州民族师范学校陶习苑实训基地、红河学院紫陶学院等4个实训基地。州民族师范学校积极挖掘“千年建水紫陶”文化,突出民族文化专业建设,设置民间传统工艺、民族音乐与舞蹈、陶艺(工艺美术)专业,聘请非遗传承人为客座教授,以学徒制模式“授业”和“育人”,为紫陶技艺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以“保护、传承、开发”哈尼文化为办学宗旨,开设舞蹈专业、音乐专业、乐器专业,外聘当地6名专业教师授课,将民族文化技艺纳入教学课程内容,通过对哈尼传统习俗、哈尼多声部民歌、乐作舞、哈尼四季生产调、哈尼民间工艺等哈尼梯田文化的学习与传承,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大力弘扬以哈尼梯田为代表的民族文化。
三、非遗技艺传承常态化
通过职业学校开设非遗专业,推动了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传统工艺父子师徒世代相继、口传身授的传承模式得到改造,促进了非遗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更加科学、规范和系统,特别是设立名师工作室,提升了职业学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能力。自开办非遗专业以来,两所职业学校培养学生已毕业1200名,现有在校生519名,非遗技艺的传承和发展,以及传承人的培养和选拔有了广泛和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非遗传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举办学校完善非遗教学课程体系,聘请非遗传承人参与课程制定和教学,建设稳定的非遗师资队伍,采取学校教学和企业技能传习中心分段教学模式,着力提高非遗传承人培养质量和水平。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