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29-7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姚广兵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水古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第9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建水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在机构改革工作中,批准同意了《建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红办发〔2019〕11号),组建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建水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建水临安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在工作中负责度假区的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度假区的管理体制。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在建水等县市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高A级景区等工作中,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州级积极支持建水古城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先后多次邀请旅游度假区创建等方面的专家到建水指导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在申报程序、资料审查等方面给予指导,建水古城旅游度假区于2019年6月评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20年6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州文旅局积极组织建水古城申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协调配合省级组织专家对建水县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进行初评,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行完善提升。建水古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和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等申报材料已经省文旅厅评审通过上报文化和旅游部。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指导和支持建水县对标对表补齐创建短板,做好硬件设施完善、服务质量提升、申报材料编制、游客统计问卷调查与分析工作,提前做好文旅部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现场暗访检查等准备工作,积极争取通过国家创建验收。
三、州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整合项目、筹措资金支持建水古城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比如:红河浦发旅游投资基金投放8亿元支持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项目建设。发改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建水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共争取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2个项目资金1760万元;争取西庄紫陶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临安古城”主题特色街区建设、西庄片区“泸江烟柳”建设等3个项目资金1.6亿元。临安古城特色小镇和西庄紫陶小镇共获得投放基金2.7亿元,并同时分别获得2018年省级奖补资金1.5亿元。做好前期项目申报,红河建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级20个重点推进的重大文旅项目。同时,积极做好与建水古城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项目建设,抓实泸江河河道改造、建水县立体停车场建设、新汽车客运站建设、玉皇阁片区风貌恢复、南城门游客集散中心、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建设、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绿化提升、建水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等新建、在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建水绕城高速公路、建水县旅游观光道路通畅工程、建水县古城保护与修缮及可持续发展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州级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红河旅游官网、微信、微博以及新浪网等新媒体发布创建工作的新闻和信息,以于坚笔下的《建水记》入选高考语文卷为契机组织系统宣传营销,在春节、五一等各个假期对建水旅游线路产品、优惠活动等进行重点宣传。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展会,不断深化红河州“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影响力,提升红河州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建水古城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加强与省级对接,邀请上级专家指导开展好创建工作,州、县共同努力争取将建水古城创建成为国家旅游度假区。
感谢你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马红庆,联系电话:305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