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57-4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19〕6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续办续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员会: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红河州县(市)地下水资源详细勘察的建议》(第214号提案),已于2018年转交我局研究处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地下水资源管理现状
今年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后,对地下水资源管理职能尚不明确。地下水资源管理包括资源详细勘察、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环境监管等内容。这些工作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如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属国土、水务、环保等多个主体。此外,部分企业根据环评要求建设的监测点位尚未纳入统一的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不全,不能全面反映地下水现状。同时,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不尽相同,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进行全州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估。目前,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对属于矿产资源的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利用进行管理。地下水资源详细勘察,属于国家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现在云南省还没有正式启动,现在启动时机尚不成熟,目前只是启动了很少的8口井的监测工作。由于地热水已有弥勒、泸西、个旧、建水、元阳、蒙自、金平、屏边等几个县市部分开发,而且正在日益加大开发力度,并在局部引发了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因此,拟计划先开展《红河州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0—2025),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力度,推动矿泉水、地热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综合性的地下水资源详细勘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实施。
二、做好地下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一)开展红河州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规划工作
根据《红河州总河长令(第2号)》及原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强地下水及矿泉水地热水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全州地热水资源的分布及开发现状,合理开发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实现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我局开展了红河州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规划工作。
本次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规划的目的:一是初步摸清资源家底,为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依据;二是编制红河州地热水及矿泉水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红河州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及开发利用,具体任务如下。
1、对全州热异常显示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核实调查,初步查明地热水和矿泉水分布规律及成因。
2、对全州范围内≥25℃的温泉和主要的热水开采井进行调查和访问,并对各温泉水点流量和开采量进行统计,对资源现状进行评价。
3、在充分收集利用前人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调查的地热水和矿泉水现状特征,综合分析热储的空间分布、边界条件和渗透特征,研究地热流体的补给和运移规律, 研究地热的成因、热传导方式、地温场特征,在建立地热系统概念模型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实际的计算参数和正确的计算方法,初步评价地热资源的热储量、流体储存量、允许开采热量和流体允许开采量。
4、在对全州内的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地热资源特征(成因、温度和水化学特征)区划和开发利用区划(开发利用潜力区划和开发利用方案区划)。
5、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提交《红河州地热资源调查报告》和《红河州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远景规划》。
今年由于我局涉及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职责存在较大调整,前期三定方案一直未确定,导致相关工作未及时启动。目前开展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已筹备,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已报财政部门审批完成,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目前已委托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工作,8月8日采购公告已发布,我局将尽快完成采购,确定技术调查单位开展工作。
(二)做好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清理整顿
2018年5月31日,原州国土资源局与州水利局制定出台《红河州加强地下水及矿泉水地热水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二是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地下水及矿泉水地热水使用。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全州矿泉水、地热水和建水南庄片区、蒙自草坝片区、弥勒温泉片区地下水取水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开采行为。
(三)加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根据《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的通知》(水文〔2015〕350号),国家地下水监测是国家财政投资的重大基础性、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由水利和国土部门共同实施监测站点建设。2016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办在我州个旧、蒙自、开远三市布置8个孔位进行地下水监测,目前已完成钻井施工,正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主要监测水位、水温两项指标),项目投入实施后,我局将积极协调省地质调查局适时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即将编制的省控点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州控点方案,开展州控点建设。除上述项目外,2013年以来,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在开远实施的5个监测孔运行正常,今年监测结果3个孔变化情况稳定,1个变差,1个变好。2016年省水文局在红河州共布设1个地下水采集中心、1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主要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等项目,其中水位水温全部实现自动监测,水质则以人工监测为主。地下水监测井目前主要建在珠江流域,其中建水县3口、弥勒市2口、开远市3口、个旧市2口、蒙自市2口。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