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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57-0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红市监函〔2019〕64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纳家斌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管理的建议》的第25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承办人员5月20日与您交流获悉,除您在250号提案中提出7条建议外,主要关切的问题还有:希望尽快建立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州网络市场监管的机构。自5月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派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提案所涉建议一一进行落实,并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间,深入全州13县市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督查,对各县市存在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先后约谈第三方交易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嘀嗒外卖、绿春外卖等)23户,查处涉及网络市场交易案件9件15.36万元。另一方面,我局还组织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全州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专题分析研究了当前全州网络市场及监管工作的现状和您的建议。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提案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做出如下三点答复。

  一、搭平台,建架构,共同维护全州网络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网络市场的监管,经红河州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将原有的联席会议制度定为今后统一组织协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搭建起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架构,专门负责全州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组织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从而畅通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和协调联动的渠道,为净化全州网络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共筑网络监管之墙

  (一)法律保障,部门分管。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公安、邮政管理、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工作。就目前全州网络市场现状及监管工作而言,已经是有法可依,对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基本达到了全面覆盖,做到了“网络市场并非法外之地”。当前,相关监管部门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对全州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实施有效监管,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打击和规范,监管工作也已做到了有法必依。但面对网络市场的复杂性、不可预见性和新型业态的不断涌现,我们始终不能掉以轻心。今后,我们将会同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敏锐性、练好监管本领,加强全州网络市场的监管,共同筑起网络市场监管之墙。

  (二)企业自律,主动抓好从业人员管理。目前,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主要是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我们在调研和专项整治过程中也了解到相关网络经营主体(即第三方面平台〈美团、饿了么、嘀嗒等〉)在自律方面做得相对规范,人员管理都严格实行核查制度,一是对人员进行身份核查,主动与公安人口管理系统对接核实,并建立档案;二是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三是要求相关车辆必须符合要求,并建立档案;四是要求骑手必须持有摩托车驾照,以便交管部门对其进行上路监管检查。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自2016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邮政管理局联合州邮政管理局等管理部门,在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发的《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寄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要求下,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对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及驾驶人的管理。车辆方面,从车辆改装、颜色、标识、编号方面进行统一,办理了《快递员登记证》《快递电动三轮车登记证》《快递电动三轮车保险卡》,督促做好车辆的档案和实物管理,建立车辆的出入使用登记、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寄递驾驶人管理方面,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从业驾驶人进行路面巡查,一是对未取得正三轮摩托车有效证件驾驶投递车辆的驾驶人,扣留所驾三轮车辆,制作违法信息台账记录后移交邮政管理部门和快递协会进行处理,一年内同一企业投递员3次以上无证驾驶投递车辆的,各地将情况汇总至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减少或取消该企业的快递三轮车数量。 二是2018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子监控抓拍、路面查处等方式汇总的快递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按月通报当地邮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投递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将醉酒驾驶快递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堵塞交通、违法通行造成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等影响恶劣的快递投递员,列入行业“黑名单”,红河州境内的快递企业不再录用。三是闯红灯或者违反其他交通信号的;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的;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参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暂时将快递电动三轮车纳入非机动车类进行管理。每月定期将快递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协会,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各快递企业,自觉缴纳罚款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近年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网络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者,在维护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依托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其触角延伸作用,以“网剑行动”为主要抓手,以定项监测、专项巡检、日常监管为主要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市场整治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治理等方面监管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仅2019年上半,就查处涉及网络市场案件9件,罚款15.36万元,受理网络消费者投诉120件,核查网络市场主体8498户(次),有效实施网络市场监管和净化。二是以全州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重要桥梁,建立健全多个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和碰撞,形成了网络市场监管的合力,切实推进全州网络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促进行业规范

  (一)加强行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规范化建设。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州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始终牢牢抓好网络经营主体人员及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内容,以“行政指导”为重要抓手,讲法律、举实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经营户,扩大网络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守法经营。2019年上半年全州共开展行政指导94次,参与培训人员共计375人(次),切实推进了对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工作,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公安交管部门都与相关外卖、快递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交流互动和教育培训机制,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从业人员上路行为。

  (三)加强人才培训,促进行业发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你的建议开展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的系统性培训,构建完善的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才库,加大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州内电商企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以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为从业人员培训的软硬件基础,根据O2O电商企业线下从业人员的现状及特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配送业务、客户服务能力进行培训。同时,切实加大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管理,构建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人才供需系统,规范企业用人和就业人员岗位要求。认真进行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现状摸底,完善数据分析;引导各电商企业规范用人,重视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联合相应的管理部门进一步指导电商企业规范使用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确保O2O商业模式线下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和人才规范。

  感谢您对我州网络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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