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56-5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王筠等七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第25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出的第1项建议:我州现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美团、饿了么、嘀达3家,州内自建1家(民之源)。设置专门管理机构15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2人。4家均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规〔2018〕1号)要求,在我州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3家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
提出的第2项建议:美团、饿了么、嘀达3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3家对入网平台审查通过6573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4231份,其余部分正在陆续签定中。拒绝进入平台1022家。平台日常监管97家次,对违法行为查处15次。分别对美团处罚12次、饿了么2次、嘀达1次。
提出的第3项建议: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按五线合一要求,投诉平台统归于12315热线,建立长效的投诉机制。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手软。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全的网络订餐环境。
网络餐饮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进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齐全;
2.经营场所面积狭小,流程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全;
3.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未公示证照、食品原材料采购不合格、量化分级不达标。提出要求已整改的可以入网,未达要求的已全部下线;
4.部分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店铺招牌名称与证照登记名称不符合、部分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入网餐饮经营户对于入网经营所需条件不清楚;
5.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的内容不全面.实际名称与平台名称不相符;
6.监管人员少,任务重,机构改革后,人员更是紧张;
7.监管手段落后,技术跟不上,现有执法设备无法进行有效跟踪。
主要应对措施:
1.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代理商)、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网站、送餐单位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其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其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进行网络餐饮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
3.有效发挥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作用,来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模式。
感谢你们对我州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