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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55-7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卢杰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加快律师行业发展的建议》第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州历来重视律师行业的发展,特别是2017年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通知》(红办发〔2017〕120号)文件以来,我州律师工作全面推进,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工作领域大力拓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律师事务所59个,其中合伙所25个、个人所24个、国资所10个。有专职律师361人,兼职律师2人,公职律师74人,公司律师9人,法律援助律师36人。辅助人员108人。

  一、关于“产业政策与区域环境”的建议

  您提出对律师行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其他新兴的服务行业适用的有关税收优惠、融资支持、人才扶持等产业扶持政策也可以扩大至律师行业,并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带头模范作用的律所,打造我州法律服务品牌。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实施优惠政策,加快法律人才培养。一是放宽报名条件。《国家统一法律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考,2018年、2019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明确:屏边苗族自治县、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的考生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二是降低分数线。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红河州除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外,其他9个县合格分数线为160分;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红河州除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外,其他9个县合格分数线为95分。2018年,红河州取得资格证147名,其中因降低分数线取得C证73人,占49.3%,极大地为我州律师行业发展充实基础法律人才保障。

  (二)切实解决我州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针对我州南北县市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一是红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多次向省司法厅汇报,已争取到可在边疆县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二是加大对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组织州内优秀律师事务所对南部县和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帮扶,选派蒙自、个旧、建水、弥勒、泸西等地区优秀律师到执业律师不足2人的县开展驻点执业;三是由州级统筹指派社会律师到律师资源少的地区代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以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发展。根据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于2018年上半年在全省地州级首家成立了红河州律师行业党委,全面加强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按照“四同步”的工作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律所,已成立独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成立联合党支部,律所没有正式党员的,各县市司法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强带弱、以大带小的方式,确保全州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全州执业律师中党员律师135名,占律师总数的38.35%,共建立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30个,其中独立党支部22个、联合党支部8个。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业能力。为提高律师的业务技能和执业能力,红河州司法局先后组织全州律师参加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举办律师技能培训和业务拓展培训班,新申请执业律师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班等,不断增强全州律师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知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加强汇报、请示,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配合,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让他们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的课程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执业能力。

  二、关于“政府职能与法律消费”的建议

  您提出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社会性、群众性的法律事务彻底分解出去,为律师行业创造出更多市场空间,同时鼓励并支持更多的政府部门成为律师行业的客户,将律师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起到鼓励法律消费和示范性作用。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2016年、2017年,州委办、州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33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7〕85号)文件,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本机关或者本单位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州各单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律师为法律顾问。工作中,我州切实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硬件保障工作,加大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把包括法律顾问工作报酬和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等在内的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或者本单位预算,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案装备,满足开展工作的必需条件,以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3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红河州有180名执业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759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308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89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0家,其他顾问单位62家,完成州县乡各级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共为顾问单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520件。

  三、关于“法律服务与社区服务”的建议

  您提出鼓励法律服务进社区,通过积极培育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和财政补贴执业律师两种手段,形成无偿公益服务与低价有偿服务同时并举的局面,构建出社区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将法制建设真正融入到社区建设之中。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构建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体系。红河州司法局历来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始终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主责主业来抓,2014年下发了《红河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红司发〔2014〕46号),2018年又再次下发《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红司发〔2018〕38号),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统筹、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改革。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成覆盖州、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要求。

  (二)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以来,红河州司法局一直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律师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统筹安排。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募集资金作用,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渠道。对办案补贴的计算采取办案成本+劳务的方式进行,对于不同阶段的案件,由于办案成本和劳务付出不同,支付的办案补贴也不同。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时间在异地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数额。3年来,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86件,其中刑事案件3759件,民事案件13127件,咨询35046人次。开设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简化程序,讨薪维权工作呈现常态化。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924次,办理讨薪案件2273件,挽回经济损失744万元。

  (三)大力实施志愿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红河州司法局围绕三大攻坚战,针对扶贫领域、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在法律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迫切的需求,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实施“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和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服务零距离”、“公共法律服务微课堂”、“律师发展补短板”、“法律援助零门槛”、“精准调解促和谐”等工作。2018年6月启动以来,为58022名贫困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83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77件,审查合同154件,办理刑事案件105件,办理民事案件183件;到集镇服务127次服务群众人数达171207人,入村服务254次服务群众人数45462人,开展法制宣传438次,服务群众170016人,开展培训讲座181次服务群众27222人,举办以案释法活动430次,组织法治文艺汇演节目221次,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演出87次;预防纠纷222次,排查纠纷527次,参与调解2888件,调解成功2640件,履行协议2015件,其中,律师参与调解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其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113件。

  非常感谢您对我州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我州律师行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律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监督,对存在的困难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红河州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不断发展壮大律师队伍。

红河州司法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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