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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47-0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红工信函〔2019〕16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红河州工商联:

  贵单位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效能的建议》的第41号提案已转交州工信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具体业务科室开展调研、信息收集,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答复。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州、县市党委政府推行服务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答复

  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一直致力在做的工作。我州于2003年就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14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我州原非公经济领导小组调整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州13个县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专门负责对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为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了领导联席重点民营企业制度,领导定期到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每年都进行量化,在接受省政府考核的同时,对县市政府也进行考核。但由于部门职能和权限等的问题,有些制度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讲民营经济,从两个“毫不动摇”,到三个“没有变”,再到“6个方面政策举措”,就是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每3年要召开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解决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评比表彰优强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州委、州政府在2018年11月组织召开全州民营企业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州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情况反映,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企业的困难问题,找原因、出对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会后,州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全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建议的通知》,对11户企业反映的38个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时对照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并向企业作出说明。目前,除融资、税收征收、项目招商、境外用工等方面问题外,其余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和落实。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州、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挂钩2户民营企业(共挂钩联系民营企业765户,基本涵盖了所有行业龙头和具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明确了挂钩联系的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各县市每年召开1—2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座谈会。今年以来,针对2017年以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再次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出台《红河州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州级4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58户重点民营企业,明确挂钩联系的职责,即督促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等。

  二、关于“破除民间投资壁垒,稳定投资预期”的答复

  为破除民间投资壁垒,稳定投资预期,我州于2018年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平等进入清单外所有行业和领域,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放宽民间投资领域,依法取消民间投资限制,定期发布项目信息。制定出台《红河州贯彻云南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依法取消民间投资限制,鼓励、引导、扩大民间投资。2018年,民间投资增长20.7%,高于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3.8个百分点。今年1-6月,民间投资457.56亿元,同比增长22.6%,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41.5%。2019年,我局牵头起草的《红河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已通过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待报州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内容,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公平竞争、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强化诚信政府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5条具体政策措施。

  三、关于“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民间投资服务效能”的答复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截至2018年末,州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0项,比2013年减少201项,精简率达45.6%;县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52项;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便捷办、集中办、阳光办、马上办”,办事程序不断简化,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二是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创新并在全州推广“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提升审批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部门间数据共享,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三是认真落实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建设。不畏难、善作为、敢担当,下更大气力、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民营企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发展要素保障。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逐一列出清单,逐一对症下药,逐一解决问题,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事中做好服务、事后积极跟踪,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务实高效的服务,助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制定出台《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明确72条降成本措施。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共为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收6.2亿元;全面落实社保优惠,为391户民营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06.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33241人;降低企业工业企业电费16.95亿元,降低企业铁路运输成本1186.5万元;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5318.2万元。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更感谢你们对民营企业发展提出的建议,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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