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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45-5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7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0活动组(蒙自市):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蒙自市政法队伍建设建议》的第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和州编办分别办理,我局于5月29日专门召开了2019年财政局提案、建议办理中期督查会,由陈代波局长亲自主持,具体承办科室作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作办理情况补充,充分体现了我局对各位委员和代表所提出的提案和建议的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州级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增加蒙自市政法工作专项资金的投入”的提案很好。为确保我州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对全州政法工作非常重视,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每年在经费保障方面都给予优先考虑,财政部门也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经核实,2017年至2019年,中央、省及州本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蒙自市政法工作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为:2017年安排2169.5万元,其中:州本级安排203万元;2018年安排2553.34万元,其中:州本级安排539.34万元;2019年上半年已下达资金1489.12万元,其中:本级已下达资金216.72万元(下半年资金尚未下达,暂无法统计)。

  近几年,由于我州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质量不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不断加大。而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对财政的依赖程度较高,州级财政支持全州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债务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但州本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政法工作专项资金仍在逐年加大,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下一步,州财政将在有限的财力范围内一如既往加大对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建议蒙自市在做好自身财力统筹安排的同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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