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45-1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25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李有福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第8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问题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和制约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对此,州政府都高度重视,一是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扶持优惠政策。即《红河州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贯彻意见》《2018年红河州信贷指导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红河州银行保险业2019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二是建立了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2019年州级财政将安排5000万元,设立重点领域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农业信贷担保、农村危房改造贷款等领域融资中发生的风险补偿,为相关领域借款主体增信。通过建章立制,为金融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聚焦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水平。三是加强“银、政、企”沟通联系,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一季度,州政府组织召开红河州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会,共同研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举措;继续推行“行长访小微”活动,督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金融支持百户小微成长计划”;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税务、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深入推进“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创新产品模式,丰富金融供给;督促保险机构加强与银行业机构的业务合作,保险机构运用好“政融保”“企业贷”等险资直投模式,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
二、关于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的问题
近年来,驻州金融机构不断深化贷款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精准服务中小企业。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有效缩减信贷办理环节。对此,组建了专门经营机构,实行专项经营。如州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和华夏银行均已成立了小微企业贷款经营机构,实行“专门部门、专业人员、专用产品、专注对象”的经营模式,提升了银行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专业性。同时,简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提升信贷审批效率。省级部分金融机构将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州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无需上报省级金融机构审批,大大减少了审批时间,建立起了高效贷款审批机制。如:农行云南省分行对农行红河分行下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量授权,农行红河分行可对评级达标、行业分类准入合格的企业自主授信,提高信贷资金的灵活性,小微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一次性分别获得增量授信额度支持3000万元和500万元。建行云南省分行对建行红河分行下放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建行红河分行可自主决定对存量小微企业授信最高可达200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最高可达1000万元的信贷支持。曲靖市商业银行红河分行原有授信额度权限为单户单笔不超1.3亿元、集团授信不超2.4亿元,2018年授信额度权限上升至单户单笔授信金额6亿元、集团授信金额8亿元,2019年可实现单户单笔授信金额8亿元、集团授信金额12亿元。驻州金融机构正探索各种方式,减少贷款审批时间,目前办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所需时间从一天到两个月不等。三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信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如建行红河州分行创新推出了“小微快贷-信用贷”、“小微快贷-抵押快贷”、“云税贷”、“账户云贷”、“惠懂你”、“企业共享平台”、“企业ERP云平台”等金融服务类产品。工行红河州分行针对A级和B级纳税客户推出税务贷;针对小微企业白名单客户推出小微经营快贷。中行红河州分行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推出供应链模式贷款;招行红河州分行针对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设计推出“供应链自助贷”、“政采贷”等产品。截至2019年3月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小微企业贷款累计户数32176户,同比增加2883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2.04亿元,同比增长10.4%。
三、关于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问题
州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近处来,各县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审慎稳妥、多层次、多维度发展民营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州共有23家小额贷款公司、7家担保公司、9家典当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组织,已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为主,各业小微金融相辅的多层次金融体系。
四、关于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问题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各州、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加快发展或重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要求,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州纳入财政部门监管的融资担保公司有4户,其中:国有控股或独资3户,分别是红河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弥勒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营企业1户为蒙自市红河诚赢天下担保投资有限公司。4户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58516万元。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有效地服务小微和“三农”实体经济。
五、关于拓宽抵质押范围的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改善经济布局、维护市场竞争活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进步最具活力的源泉,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但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经营状况不稳定、资信度低、缺乏有效的抵押和质押资产,使其在担保系统缺位的情况下,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为此,我州通过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引导驻州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及担保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如邮储银行创新“银政”“银政担”“银政保”等的合作模式,搭建小企业贷款合作平台,如与人社、妇联、团委、工信委、工商联等合作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两个十万”贷款;与农业局合作家庭农场大户贷款等;蒙自农商行创新银政合作方式,与蒙自市政府联合下发了《蒙自市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实行风险共担,合力推出中小企业扶持贷款,通过“组织推荐、农信审批、利率优惠、风险共担”的管理方式,利率实行一般企业下浮35%,龙头企业下浮40%,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农行红河州分行运用“担保公司+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户”模式推出“金猕贷”,为猕猴桃产业的发展和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运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农民合作社+建档立卡户”模式推出“金穗惠农扶贫贷”;运用“土地经营权+风险补偿基金+经营主体”模式推出“乡村振兴贷”,助推果、菜、药、花、畜、烟草六大产业转型升级;“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保险+枇杷种植户、省农担公司+农业保险+枇杷种植户”模式推出“乡村振兴枇杷贷”,为枇杷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运用政府增信方式推出“科创贷”。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有效解决了民营、小微、三农信贷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感谢你们对我州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