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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43-5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扶贫办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白茵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扶志工作的建议》第5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工作要求,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着力破除群众“等、靠、要”思想和安贫、守贫观念,引导贫困群众形成求富、求荣、求美、求变的行动自觉,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

  一、立足职能职责高位推动,让各级干部“扶志有方向”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州扶贫办立足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参谋部、作战部的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将扶贫扶志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一方面,坚持高位推动、全盘带动。在涉及全州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稿草拟时,将“扶贫扶志”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单独梳理、单独强调,提高全州尤其是基层一线抓扶贫扶志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7年5月参与筹办“石屏县革除陋习新闻发布会”,开始大力推广革除陋习促脱贫这一激发内生动力的有效做法,形成全州相关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另一方面,把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细节。立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优势,依托《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简报,每年至少保证1期以上“扶贫扶志专刊”,引导基层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办法,有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开展“脱贫攻坚成就展”,设立“扶贫扶志”工作专栏,以典型的人和事真实反映工作成效,引导干部群众向典型看齐、向榜样学习。汇编形成《红河大会战》一书,重点收录近年来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就“扶贫扶志”单独作为一块重要内容来整理。2019年8月6日印发《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开组办〔2019〕33号)并立足全州当前扶贫扶志工作推进情况,作出系统工作安排、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二、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让贫困群众“背后有组织”

  (一)打造“扶贫铁军”,夯实组织力量。向贫困地区选派58名县处级工作队长、3210名驻村工作队员,把驻村队员、挂联干部、乡村干部划片编成798个小分队、战斗队,带着感情“挂”,带着任务“包”,带着责任“帮”。强化提升各级扶贫干部“小班化”“实战化”培训,举办实战能力提升培训班、脱贫攻坚经验分享会、红河扶贫讲堂等,并计划组织扶贫业务“后进班”,从而着力培养一批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拓宽和改进扶贫干部尤其是一线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今年联合相关院校举办实战能力提升培训班5期4000余人,培训州、县、乡、村各级扶贫干部、挂联干部2.43万人次。为引导扶贫干部转变工作思路,把绣花功夫下在平时,把主要精力放到基层一线,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实村级基础工作的通知》,形成“村级28条”指导意见,用扎实的村级基础性工作确保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切实加大对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切实推进村组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以县(市)为主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补贴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分档次实行奖励,大力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培育“领头雁”,带着群众发展。在全州推广建设“乡村干部教育实训基地”,实现各乡镇都建立实训基地全覆盖,强化乡镇党委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龙头”作用和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加快培养农村“明白人”“带头人”。全州累计培养“明白人”“带头人”9770人,发展项目3658个,带动5.4万余户群众增收致富。绿春县大兴镇党员赵菲在党组织的扶持培养下,成为当地有名的野猪驯养大户,实现年收入200多万元,带动84名群众共同创业致富,2016年被表彰为省级“优秀共产党员”。

  (三)强化综合整治,保护群众利益。州级制定各级扶贫干部“六个责任清单”,以清单倒逼落实责任,根据从基层一线反映出的问题线索,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专项督办、进驻督导,确保帮扶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累计纠正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43个,处理责任单位13个、责任人1627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坚决遏制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氛围营造,让贫困群众“心中感党恩”

  (一)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开展“行业扶贫政策进万家”活动,通过召开贫困群众见面会、村民代表会“两会”的方式,把党的扶贫政策及时传达到村到户。在全州各个乡(镇)积极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基地,有序推动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进农村、进群众,用文化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积极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众化宣讲进农村活动,撰写了以《一起摘掉穷帽子 努力过上好日子》为题的宣讲讲义。石屏县组建“五老宣讲团”,开通农村“村村响”广播,将党的声音融入基层生产生活,让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能飞入寻常百姓家。蒙自市积极组建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开展送宣传、送文化、送健康、送卫生、送新风、送平安、送科技等“七送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

  (二)强化思想引导。扎实推进五级遍访行动,2019年上半年,全州各县市委书记遍访贫困乡镇,乡镇党委书记走访贫困村793个,村党总支书记遍访未脱贫贫困人口和重点户,138家州级定点扶贫单位组建小分队451支,走访231个贫困村、2.42万户贫困户,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宣讲党的政策、争取群众支持。绿春县创新开展爱党爱国、爱村、爱家、爱生活、爱劳动“五爱”精神主题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提升文明素养、增强脱贫决心信心。

  (三)强化氛围营造。州级印发《关于脱贫攻坚文化氛围营造实施方案》,面上通过宣传媒体、扶贫热线、“红河脱贫攻坚大会战”微信公众号,点上通过农村广播、政策宣传栏、政策读物等方式,营造家家户户感党恩的良好氛围。印发《关于开展村史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抓实村史室建设,实施“百千工程”,全州共建村史室(墙)173个(面),突出新旧对比反映村庄变迁,让群众懂得美好生活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积极筹办好“10·17”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选树了一批包括丁莲、刘富珠、朱福忠等干部典型,10名光荣脱贫户荣获省级脱贫攻坚奖,切实营造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

  四、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让贫困群众“陋习有转变”

  (一)革除陋习促脱贫。印发《红河州革除陋习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动移风易俗促乡风文明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等文件,从小处着眼、细微入手,探索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善治机构,把法治观念、诚实守信、自力更生等要求融入村规民约,通过“口碑、逆行”登记册、“红黑榜”等方式,开展村风评议和公开曝光,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元阳县在俄扎乡推行“一改二减三取消”措施,破除传统丧葬陈风陋习,平均每起丧事活动节约5万元以上。

  (二)环境整治换新貌。引导村级自发建立卫生公约、确立卫生清扫日、划定保洁责任区、签订家庭保洁承诺书,把责任压实到个人,不断健全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蒙自市、石屏县“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模式,全州组建“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2391支、巾帼志愿者37017名,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指导帮助贫困群众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帮助贫困家庭逐步革除陈规陋习、转变生活方式。

  (三)正向激励添动力。通过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参加公益劳动、以劳取酬,通过《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推广绿春县牛孔镇“动力小站”工作模式,全州共计建设“动力小站”(爱心超市)414个,对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环境卫生、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等进行积分管理,通过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有效促进贫困群众主动发展生产、革除陋习脱贫。

  五、提升产业就业组织化程度,让贫困群众“增收有保障”

  为切实提升全州产业就业扶贫工作,州扶贫办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指导帮助县乡村抓实帮扶项目制定落实,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致贫原因、保障短板、稳定脱贫、群众需求4个方面抓帮扶,扎实形成县、乡、村三级实施方案,精准到人头、统筹到区域,全州入库项目8018个、投入规模158.3亿。加强北部县市对口帮扶南部县脱贫攻坚工作对口帮扶,强化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党建共建,明确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等北部5县市每年各筹集300万元支持和帮助南部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方面,着力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机制,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全覆盖,全州2106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2万户87.9万人,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的全覆盖。工作实践中,在元阳、红河、金平、绿春4县发展14.3万亩“稻渔鸭”生态综合种养,亩均产值从单一种植梯田红米的2400元提高到8000元以上,扶持带动农户2.5万户稳定增收。加快建设扶贫产业园,依托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北部县市,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带动南部贫困县产业发展、增加税收、转移就业。已有7家企业入驻园区开工建设,8家企业完成签约,总投资23.07亿元。

  另一方面,紧盯组织输出、服务保障、动员培训3个关键环节,大力推广元阳县“一金三保”劳动力转移、建水县岔科镇劳务协会工作模式,重点扶持以“尼农门”为代表的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劳务输出带头人,让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家庭有1名成员受到至少1项实用技能培训并转移就业,着力提高劳务“订单化”转移输出就业比例。针对有劳动能力,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等情况的贫困群众,累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4978个(含生态护林员5202名),建设就业扶贫车间102个,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

  六、强化选树典型和推广,让贫困群众“干事有榜样”

  注重典型经验模式的打造和总结,加强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推广,用身边的人和事带动教育身边的人,让群众比有方向、学有榜样,激发贫困群众战胜贫穷的决心。州委办于2018年10月11日印发了《关于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中推广典型经验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了蒙自市西北勒乡“石头缝里刨穷根”、建水县“流动酒店”、石屏县“五老宣讲团”、石屏县“巾帼连心志愿队”、红河县“新时代脱贫攻坚讲习所”、元阳县俄扎乡“一改二减三取消”革除丧葬陋习等6个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当前全州工作形势,尤其是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关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所作的工作综合研判分析,结合对州内、州外相关工作的调研学习情况,与2019年7月17日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推广激发内生动力典型经验的通知》(红开组办〔2019〕30号)文件,梳理了包括富源县“扶贫工厂”,元阳县黄茅岭乡“扶贫扶志一体推进”,绿春县牛孔镇“动力小站”,金平县广西寨“党建促脱贫”,屏边县和平镇六斗村委会不等不靠、勤劳致富的老党员龙清发纪实等5个经验典型,努力为全州脱贫攻坚战中更有效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供针对性、启发性强,侧重于讲述群众身边的故事和典型,真实做到接地气、可复制、落得下、推得开,讲好“红河扶贫故事”。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握正确方向,严防经验推广中的形式主义,避免经验推广的边际效应,甚至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既要“墙内开花”,更要“内外都香”,在真正把好的经验用到实处、用到点上的同时,根据实际总结提炼好的工作经验,强化推广和宣传,为全面助推全州脱贫攻坚大会战增添强大动力。蒙自市西北勒乡以“石头缝里刨穷根”的精神,坚决引水、修路、兴业、办学、安居、革陋习、强党建,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2017年末全乡脱贫出列,被评为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奖扶贫先进集体。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拉祜寨是一个集民族直过区、特少民族村、边境特困村于一体的深度贫困村,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当地群众建房子、搞生产、转思想、革陋习,一跃成为了脱贫示范村,得到了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屏边县和平镇大河边村87岁的老党员龙清发面对贫困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成为脱贫致富的典型,其先进事迹先后被《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全州2017—2018年共有10名光荣脱贫户受到省级表彰。

  感谢你们对我州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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