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43-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释得律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乡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第1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镇道路通行环境的不断改善,全州人、车、路数量急剧增加,目前全州拥有机动车1193471辆,驾驶人1137824人,公路通车里程23321.39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2601.301公里,呈快速增长趋势。交通形势的变化在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通安全问题。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网格结构,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局立足本州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管控,并加大了对道路通行秩序的整治力度。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认真按照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交警总队《云南省2019年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州公安局《红河州公安机关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安排和部署,全州交警、巡警、派出所等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形成整治合力,在全州范围内针对农村公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等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农村公路交通秩序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统筹推进全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推动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深入乡镇、村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公告、发放宣传材料以及农村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大劝导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理解配合整治工作。蒙自市公安局针对鸣鹫镇街天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情况,发布限制停车公告,进一步改善了鸣鹫镇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蒙文线鸣鹫段、南北大街、东西大街道路畅通。
(三)强化请示报告,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联合市场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占道摆摊设点、流动摊点及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街道、学校等重点场所合理规划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在街边、部分人行道等有条件的区域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停车需要。如:蒙自市公安局针对鸣鹫镇赶集日停车难、道路通行秩序混乱的情况,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在辖区街道合理规划临时停车泊位70个,设置、扩建停车场2个,可容纳近110辆机动车停放,一定程度上效缓解了赶集日停车难、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情况。
(四)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一是有序推进全州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全州公安机关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公安局组成执法小分队,针对农村地区、乡(镇)赶集日等交通违法突出的区域和时段,严厉打击小型客车、面包车、货运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等形式,在中心城区、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开展查缉行动,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提高违法机动车的布控、预警、拦截效率。二是持续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云南省2019年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辖区内面包车、农村客运及延伸到农村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乱停乱放等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三是深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和管控能力,加大农村信息系统手机APP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移动端方便、快捷、精准的优势,进一步实现“多大采集、分级推送、提示到人、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管控效能。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逢十”统一行动。每月“逢十”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全国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道路集中查处面包车、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182455起,其中,无证驾驶2887起、饮酒后驾驶785起、醉酒后驾驶37起、超速行驶5074起、客车超员33起、货运超载209起、其他违法行为173430起。
二、存在的困难
(一)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由于农村群众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够,交通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基本交通常识较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行车走路我行我素,对农村道路危险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判断和选择安全的行车乘车方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
(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农村地区地况特殊,村民居住比较分散,房屋建设盲目性、随意性较大,政府对于基础设施资金投入较少,建设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导致现有的设施和建设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农村地区乡(镇)以路为市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全州大部分乡(镇)未建成规范化农贸市场,赶集日沿街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现象较为突出。
(四)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基层力量薄弱。由于车辆、驾驶人增长迅速,加上农村道路点多面广,现有的警力与增长的车辆、驾驶人、道路等极不相称,管理力量薄弱,加之公安、交通、农业、住建等部门加强农村地区综合监管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乡(镇)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破解乡(镇)“停车难”问题。以“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为契机,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公路安全防护等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2016—2020年)〉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有机结合,按照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治理、注重长效,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的原则,积极会同政府、住建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停车泊位、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的建设。
(三)整合基层管理力量,扩大农村交通管理覆盖面。以路面管控为主线,积极协调运管、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村“两站两员”等基层管理组织,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减少管控死角。
(四)盯紧整治重点,严管重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持续组织开展全州性、区域性、全路段、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客车、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村边远地区非客运车辆载客,拖拉机、低速货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以解决提高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侧重点,依托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州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让交通安全法律入脑入心,形成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人人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