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36-4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19〕43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许敏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的第4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指出:随着犯罪低龄化发展趋势,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教育任重道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就是普法教育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值得推广。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亲历庭审过程,加深对违法犯罪所受惩罚的直观感受,认识法制的尊严与威慑力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通过活动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使他们从小树立起法治观念,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实是当前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提案中提出在我州中小学逐步推广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建议很好,很有指导性。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以及推动全社会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积极推进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我局与州司法局认真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尤其是在开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方面,努力整合各种资源支持和参与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力度,要求各地司法局、教育局要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的统筹指导,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全州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应设置相应的法治宣传图片展厅、学法图书室、模拟法庭、多媒体教育中心等基本功能区,为青少年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直观、生动的法治实践场所。
二是建立了监督评价机制,按照省教育厅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价标准,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学校办校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之中,有效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确保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认真谋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制定的“红河州教育体育系统2018年、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把开展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个重点,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兴趣出发,组织开展具有时代特点、受学生欢迎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中小学校学习宪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读法分享会和“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等活动,要求县市教育部门应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或“法庭进校园”活动。
四是努力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各学校结合州情和教情,着眼学生的学习与发展,以提高师生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着力点,针对青少年学生不同特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兴趣出发,以贴近实际、贴近学生为前提,广泛开展多渠道、丰富多彩法治教育活动。
五是积极传播法制文化,各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分别创办法制长廊、法制展览、法制广角、法制之声等,让学生在课间休息、上下学过程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我州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在近年来积极组织学生以开设“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展示法制实践、运用法律知识、深化法治意识。
六是着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切实关注特殊群体,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加强初中、高中德育衔接工作,推进实行德育导师制。同时,积极向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有关业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持,研究制定全州进一步推进“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办法措施,把推广好“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作为教育系统开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入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时效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我州法治校园建设的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和法治红河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