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33-8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红林函〔2019〕11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7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绿春县生态护林员名额的建议》的第25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红河州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任务1,160人、1,160万元,全州共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449名,新增管护面积197.1万亩,其中,石屏县补助资金5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62名,新增管护面积172,545亩;泸西县补助资金19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38名,新增管护面积293,495亩;屏边县补助资金26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25名,新增管护面积736,134.86亩;元阳县补助资金8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名,新增管护面积203,187亩;红河县补助资金7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87名,新增管护面积257,600亩;金平县补助资金5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62名,新增管护面积74,125亩;绿春县补助资金460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75名,新增管护面积233,921亩。
(二)2017年度红河州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情况
2017年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任务1,283人、1,283万元,全州共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562名,新增管护面积38.8万亩,其中,金平县补助资金782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977名,新增管护面积294,116亩;绿春县补助资金337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21名,新增的生态护林员充实原有的管护面积;河口县补助资金164万,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64名,新增管护面积93,856亩。
(三)2017年度红河州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情况
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资金、指标任务下达,各项目县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续聘、选聘工作。2017年中央财政对屏边县新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任务100名,屏边县共选聘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25名。
(四)2018年度红河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情况
2018年省级配套财政资金安排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任务1,720人、1,720万元,全州共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066名,新增管护面积263.08万亩,其中,石屏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2名,新增管护面积259,006.5亩;泸西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62名,新增管护面积36,648亩;元阳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80名,新增管护面积547,620亩;红河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689名,新增管护面积746,280亩;金平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86名,新增管护面积180,937亩;绿春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37名,新增管护面积896,908.65亩。
二、绿春县生态护林员情况
自2016年实施生态护林员工作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工作,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止2019年6月,全州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202名,涉及绿春、石屏、泸西、屏边、元阳、红河、金平、河口八县。从资金分配范围来看,绿春县年补助资金达1,067万元,占全州资金的25%;选聘生态护林员1,333人,占全州总人数的25.6%。绿春县的补助资金和选聘人数占全州1/4。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124号)文件,“到2020年,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产业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其中生态护林员30万个、草原管护员10万个)”,生态护林员扩大趋势突显。
三、工作建议
《关于增加绿春县生态护林员名额的建议》要求,“从州级层面给予增加生态护林员1,712名,加快绿春县生态脱贫进程”。生态护林员名额由目前的1,333名增加至3,045名,尚缺1,712名,按照人均8,0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资金缺口1,369.6万元。目前启动实施的生态护林员工作,资金仅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州级未安排专项资金。经认真研究,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抓好落实:
(一)积极对接,争取指标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与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接,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19〕16号),绿春县2019年新增任务1,260人,按年人均10,00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资金。实际选聘以人均8,0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可选聘生态护林员1,575名。选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整合资金,实现增加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在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基础上,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或利用其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护林员, 拓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途径”。通过整合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可用于聘请护林员的管护费支出数。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