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32-1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红工信函〔2019〕17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2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第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具体业务科室开展调研、信息收集,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答复。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的答复
一是强化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州于2003年就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委。2014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我州原非公经济领导小组调整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州13个县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专门负责对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为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了领导联席重点民营企业制度,领导定期到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每年都进行量化,在接受省政府考核的同时,对县市政府也进行考核。
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州、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挂钩2户民营企业(共挂钩联系民营企业765户,基本涵盖了所有行业龙头和具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明确了挂钩联系的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各县市每年召开1—2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座谈会。今年以来,针对2017年以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再次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出台《红河州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州级4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58户重点民营企业,明确挂钩联系的职责,即督促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等。
三是坚持把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大抓工业”成效的检验标准,打牢工业经济发展基石。今年以来,我们下大力气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挖掘潜力、扩规增量,1-5月,全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户,同时把27户长期停产生存无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退出库。截至5月底,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417户,较去年402户净增15户。新增4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月实现工业产值14.6亿元,同比增长360.2%。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的答复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印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选编》,开展了送政策进企业等一系列活动,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了解国家和省、州扶持、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二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引领。当前,全州各级各部门正在组织动员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奋发激情,展现红河州民营企业的风采,并积极引导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弘扬光彩精神,团结和引导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家发扬光彩精神,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等系列活动。
三是鼓励和引导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紧紧围绕“三张牌”、红河州“六大产业”发展,突出商标创品牌、“地标”扩影响,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地理标志资源状况和运用情况的调查摸底,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加大培育指导力度,加快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步伐,力争使我州地理标志品牌资源效益达到最大化。目前, 红河州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2019年上半年又向云南省知识产权局重新申报了红河哈尼梯田红米、西北勒苹果、弥勒葡萄、弥勒葡萄烈酒等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已受理,力争申报成功。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的答复
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创新并在全州推广“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提升审批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部门间数据共享,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今年1-7月,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共办理事项99059件,全州网上大厅在线办理事项占比87.39%,发布政务动态15610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354133件,政务互动188条。
二是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分解细化任务,明确督办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一对一跟踪,一对一服务”,帮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调解决在“资金、用地、用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对促进我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发布政务动态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企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发布,让企业及时、全面的获取政策信息。今年上半年,发布政务服务动态13602条,按时办理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政务信息互动154条。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红河州民营企业服务,截至目前,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入驻人才培训、法律服务、信息化服务、投融资服务、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等各八大类服务机构65家,其中实体入驻12家,线上入驻53家。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企业服务活动23场次,利用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网络载体发布服务信息、政策解读744条,共服务企业778家,1393人次。
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云办通﹝2014﹞45号),我州组织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优强民营企业”等到省一级表彰。从2009年到2017年,我州曾获得表彰的有:创新型非公企业5户,创业之星6人,公益之星1人,十佳非公企业服务机构1户,优强民营企业17户,优秀企业家15人,还有云南省百强民营企业等。2018年,我州有7户民营企业获得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称号,有6名企业家获得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的答复
一是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的目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了红河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制定出台《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明确72条降成本措施。
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开展了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各项政策的落实,通过组织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铁路运输“以量定补”、“扩销促产奖励”等措施,全年累计为企业降低电费16.0亿元,为企业节约铁路运输成本7210.6万元。2018年,全州税务部门共计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税收减免41.07亿元,同比增长45.3%,其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6.15亿元,同比增长38.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19%的政策规定,2018年共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费成本5457.71万元,2019年1至2月共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费成本960.23万元,为企业降低了参保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加强银、政、企沟通合作。依托蒙自市城乡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牵头开展“银企桥”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金融管理部门政策信息、政府部门扶持信息、金融机构服务信息、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等多方信息,有效缓解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提高信贷资金供求信息透明度,银企间由“被动等”变为“主动选”,切实推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截至2019年3月末,通过平台总申请授信额度9.18亿元,成功对接企业融资需求94笔,发放贷款6.07亿元,融资需求满足率为77.07%。联合州工商联,组织30余家会员企业参加“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融资知识及政策培训”会议,让更多会员企业了解政策和融资产品。联合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红河州工商联、红河州金融办、人行红河中支、红河银保监分局等举办“百年交行,服务万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活动,120余家中小微民企代表参加活动,通过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认知度。与中国农业银行红河分行加强合作召开银企座谈会,我州40余家民营企业参会。
四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在我州出台的《红河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企业家队伍建设暂行办法》中有一章内容为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凡在红河州工作满1年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家,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向人社部门申报。支持和鼓励参加陶瓷工艺、锡工艺、茶叶制作等不同专业的行业评审和社会化职称评审,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家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由州工商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至2020年,根据企业规模、税收、产业链、固定资产投资、剩余劳动力安置情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标准,遴选12名不同类别企业家授予“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荣誉称号,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助,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多形式宣传“领军企业家”事迹,进一步营造鼓励企业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答复
一是抓实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建设。不畏难、善作为、敢担当,下更大气力、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民营企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发展要素保障。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逐一列出清单,逐一对症下药,逐一解决问题,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事中做好服务、事后积极跟踪,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务实高效的服务,助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和云南省工商联关于开展民营企业运行情况及防范化解风险摸底调研的通知要求,对我州部分民营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先后到部分民营企业以实地调研、开展座谈会、电话访谈等方式走访了州级行业商会,进行了交流和摸底调研。积极配合省工商联联络处调研组到我州开展的“一带一路”调研工作,先后在蒙自市、河口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工商联、商协会及民营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州、县两级发改委、商务局对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情况介绍,进一步了解我州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情况。
三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搭建政企对话平台,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司法、执法部门依法公正处理案件。2018年,州工商联与州司法局联合开展红河州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先后协调办理弥勒维修协会、弥勒鑫源小贷公司、开远鸿发集团、个旧市旭众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云南振兴集团等7起维权个案,州法院邀请协助会员企业民事纠纷1件,接受云梯集团、红河矿冶协会等企业和部门的法律咨询或进企业直接调查了解核实情况5次,经过和有关方面的多次沟通协调,均得到妥善处理,得到投诉企业的一致好评。深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发挥审判机关、商会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以及预防、化解、控制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有效对接。对一些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努力化解在源头,力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方法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为红河州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在2018年,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红河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工作表》、《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红河州“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重点从放宽准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降低成本、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题,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突破口,带动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转型升级,支持我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更感谢你们对民营企业发展提出的建议,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