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23-2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19〕65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保晓敏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幼儿园的建议》的第7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随着我州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单独二孩”、移民搬迁、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县市主城区人口急剧增加,均不同程度面临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而城区幼儿园的设立与社区医院建设不同,不具备相关政策、资金保障等条件。为扩充城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以满足人民群众入园需求,国家、省、州正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目前,我局已联合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多部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按要求对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不到位或移交不到的情况进行整治。并将根据《云南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与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州级管理政策,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目前,各县市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正着手结合教育布局规划编制当地城市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加强城镇幼儿园建设。
同时,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进程,我局正在加快“一村一幼”“一乡一中心”“一乡一公办”建设。2015-2019年,已争取到各级资金2.86亿元新建、改扩建城镇、农村幼儿园项目423个。这批项目幼儿园极大地改善了城镇、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补充了学前教育资源总量。2017年下半年起,在无任何学前机构的行政村,按照原则上有适龄儿童10人的标准,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截至目前,全州“一村一幼”仅剩余45个村待建,“一乡一中心”仅有23个乡镇待建,各县市正全力以赴加快已下达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师资整体专业水平
为确保办园质量,让在园幼儿能上好园,我局高度重视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了培养培训力度。一是通过逐年扩大州内大中专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改革办学模式,不断提高州民族师范学校、红河学院办学质量,为全州幼儿园输送合格的幼儿教师。州民族师范学校现已有6000多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红河学院每年招生约200人。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了各类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积极开展国培、省培及州级、县级多层次培训,州级每年举办多期幼儿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班、保育员培训班或专题培训。2017年来,利用省级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努力做到园长持证上岗。三是通过州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带动全州幼儿教师努力向专业化发展。
在目前学前教育编制只减不增的情况下,我局要求各县市有效整合县域内编制,合理配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源,非编人员通过向县级政府申请购买公益服务性岗位资金等方式解决。同时,建立健城乡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各市县积极探索民办公助的办法,向民办村级幼儿园派驻公办在编教师,支持鼓励城镇幼儿教师、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三、创新办园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园模式,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我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州(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改革创新办园体制,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集团化办园、委托管理等模式,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对于混合所有制模式经营幼儿园的建议,受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约束尚不能推行。州县各级正结合实际,采取提供国有办园场地及园舍、补助教师工资、派驻公办教师、支持城区优质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或集团化发展等多种形式,举办城乡普惠、优质幼儿园。目前,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元阳等县市均已有多所多元化办园的成功案例,州县教育部门正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公办幼儿园合作办学的相关要求,我局也在不断规范管理措施,整改违规办学行为。
四、大力倡导、积极推进公益普惠,确保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在全州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及公益性、普惠性水平,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便是学前教育的工作重点。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以及通过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全州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全州现有1125所幼儿园中,公办已有546所,占幼儿园总数48.53%,同比2017年提高11.67个百分点;民办园579所中,普惠性民办园约占72%。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降低家长的教育成本,我州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还将逐年提高。
鉴于红河州的州情实际,南北县市、城市与山区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短时间还难以消除,在学前教育发展中,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作用的充分发挥还未达到预期。学前教育发展要达到规划目标和理想水平除了教育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各级政府、家长、社会等多方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
感谢你对我州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