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23-0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19〕64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杨洋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小学校周边安全和教学管理的建议》的第6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我州有的小学校门前道路狭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学校道路两旁小商小贩占道经营,致使学生上、下学期间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对师生人身安全是一个很大隐患;二是下课时间教师拖堂经常发生;三是学生家庭作业较多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在我州城镇部分学校存在,是近年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所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2018年12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8]75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标准化“警务室”及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学生上、下学高峰勤务机制,优化布局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安全感。各地各校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努力创建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2018年9月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教育局下发《关于联合印发2018年红河州新学期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等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源头预防和科学预防、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及周边不安全因素,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各地各校结合“平安校园”、“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开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不断组织开展清查校园周边的饮食摊点、网吧、游戏厅等违规经营场所,整治交通秩序,依法打击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促进学校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州、县市教体行政部门每学年都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已形成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如2019年2月蒙自市教体局制定印发《蒙自市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蒙教体发〔2019〕29号),组织综治、公安、司法、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对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开展整治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均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安全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同时还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大部分学校实行由任课教师开展每天“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周末最后一节课开展“5分钟安全教育”,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开展“10分钟安全教育”已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培养提高自护自救和互救能力。
关于下课时间教师拖堂经常发生、学生家庭作业较多等2个问题。多年来,各级教体行政部门采取措施严格要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教学用书,坚持用好规定的教学用书及教辅材料,杜绝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进入校园;二是加强减负监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开展教学活动,按时上、下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拖堂时应通过微信群等媒体提前告知家长。三是严格授课程序,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或加快进度,严格规范作业量管理,尊重学生学习上的差异性,教师采用“必做作业+选做作业”模式,给学生选取的权利,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严格执行《红河州教师履职八不准》规定,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加强课堂教学和教研活动,督促教师严格按照减负的相关规定开展教学活动。四是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制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检测,并禁止排名次,以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