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15-4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9〕16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红河州分级诊疗存在问题的建议》的第234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严抓分级诊疗服务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扶持、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检查结果互认和远程会诊,积极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病人合理流动,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比例。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一、强化分级诊疗政策宣传
通过在《红河日报》、微信群推送、印发宣传彩页、橱窗、电子屏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的意义、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诊疗病种、报销制度、转诊流程等知识。同时,我们还利用医疗联合体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之机,深入群众家中,向广大群众深入、详细、全面的宣传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改政策。真正让老百姓知晓、了解、理解,并积极的参与其中,从而引导群众合理分级诊疗,避免小病大治和无序就诊。共编发各类稿件128件,印发宣传材料6750余份,电子屏等滚动播放13800余条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制定转诊标准
根据省级制定《关于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11号)的文件精神,红河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红河州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诊疗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机制。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1-2所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所以上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协议双方中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义务,保持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疗质量和安全。具体程序如下:患者需住院治疗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的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如需转往转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当经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入院。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和转诊医疗机构之间转诊,应出具《红河州分级诊疗转诊证明》,经主治医生、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作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依据。双向转诊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原则上应遵循逐级上转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中医除外);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各种急慢性病缓解期、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的以及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或临终关怀的病例,可转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同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并实现资源共享。2019年,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力争在10%以上。
三、组建医疗联合体
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州级层面,原红河州卫生计生委与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签订红河州健康扶贫对口帮扶暨医联体建设合作协议,州第一人民医院加盟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加挂“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的牌子;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分别加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泌尿外科专科联盟、肿瘤专科联盟和新生儿专科联盟,在州第四人民设立了“李长贵痛风专家团队工作站”。充分发挥州级医院的引领作用,由州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县人民医院、绿春县人民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等州内17家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由州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个旧市传染病医院等10家医院组建了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在县市层面,健全完善以县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由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5月,全州150余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四、加大对基层医院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基层诊疗水平。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16号)要求,按照“按类型、分专业、保职称、下得去”的要求,与支援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2019年,从全州三级公立医院中选派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我州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目前33名支援医师均已到位并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大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的基础性人才培养力度,确保到2020年全州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均按要求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转岗培训,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口腔科、麻醉科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实施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和完善医学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晋升办法,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职业环境、发展空间,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四是改善基层医疗设备。与财政联合制定《红河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设备标准化配置,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要求。截至2019年6月,已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21类707台件的设备需求(DR48台、彩超33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6台、心电图机39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32台),待省级采购完毕后将配送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州分级诊疗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创新举措,完善措施,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构建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