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14-0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9〕7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化健康扶贫 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第244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强对象精准识别的问题
为了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精准、适时,确保应治尽治、应签尽签、应管尽管,州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健康扶贫数据比对工作方案》,从国办系统提取相关数据,与全州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开展全口径、全量化比对,发现问题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各自对本系统中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正,将患病家庭、人员、病种信息提供给扶贫部门,实现健康扶贫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到病,确保健康扶贫数据与“大扶贫”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要求各县市成立健康扶贫数据比对领导小组,全面筛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信息,与扶贫、人社等部门加强信息数据比对工作联动,规范因病致贫、返贫人口识别与退出管理,确保不漏一人、信息精准。在2019年动态管理尚未启动之前,州卫生健康委已经完成了对新识别人群的疾病筛查。
二、关于加强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的问题
红河、元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是健康扶贫的“硬骨头”,是我们工作的主攻方向。州卫生健康委对4个深贫县做到了“两个重点倾斜”:一是工作力量向深贫县倾斜。出台了《红河州深度贫困地区健康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聚焦因病致贫,破解制约红河、元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卫生事业发展短板,以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为方向,以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目标,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支持深贫县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在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分类救治、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远程医疗“乡乡通”工程、县乡两级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精准发力,牵住“牛鼻子”。二是项目和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倾斜。中央、省、州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设备购置资金向4个深贫县倾斜。2019年,州卫生健康委计划为4个深贫县49个乡镇卫生院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数字化设备;在8个卫生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由委领导带队深入深贫县50个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扶贫一线调度;将红河县人民医院、绿春县妇幼保健院、元阳县人民医院、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金平县中医医院等建设项目纳入2018-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州级医院帮扶向深贫县倾斜。省级确定联系我州的对口帮扶医院为昆明市延安医院,州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指导关系分别为:州第一人民医院帮扶泸西、屏边、河口3个县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帮扶金平、石屏2个县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帮扶绿春、红河、元阳3个县人民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帮扶指导13县市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重性精神病人救治。州内4家三级医院累计选派70余名业务骨干开展对口帮扶,帮助贫困县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帮扶医生接诊门诊、急诊患者36281人次、查房1960余次、手术操作示范带教860次、会诊1321余人次、学术讲座860次,培训医务人员3182人次,开展适宜新技术46项,如双下肢血管的超声诊断、胃镜下粘膜活检术、胃镜下粘膜下注射术等,提高了贫困县医院疑难疾病诊断率,缩短了平均住院日,病人因为新技术的开展获得了更多治疗手段,当地群众就近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部分当地医院无法确诊和救治的疑难杂症及危重患者,如肺心病并心衰、肺癌待排、弥漫性实质性肺疾病、肺结核并先心病心衰等,帮扶对口医院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转诊工作。
三、关于加强贫困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按照脱贫攻坚东西部协作要求,上海市先后对我州泸西、石屏、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7个贫困县实施互联网云医院建设项目,依托东西部协作推动贫困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徐汇区中心医院支持泸西县白水镇、中枢镇、金马镇、午街铺镇、永宁乡5个卫生院成为上海首家云医院线下乡镇卫生院,组织患者远程会诊180例。支持石屏县设置了5个远程医疗服务网点,援建计算机、打印机、耳机、健康一体机等设备5套,对106名医务人员进行云医院基本功能使用培训。支持红河县援建徐汇云医院5家;帮助屏边县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覆盖县人民医院和6个乡镇卫生院,远程系统使用以来共有360余名患者预约会诊。支持元阳县实现县乡两级云医院全覆盖,开展远程会诊185次。长宁区帮助金平县实施“互联网+远程医疗”技术协作,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同仁医院和华山医院建立协作关系,通过远程诊疗开展医技培训和医疗会诊。投入15万元帮助绿春县建立远程医疗系统。东西部协作云医院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打通了边疆地区群众享受发达地区先进医疗技术的“最后一公里”,打开了“互联网+”常态化人才培训大通道,搭建了贫困县与上海各大医院的医学合作、教育培训、远程诊疗互动平台,改变了贫困县医疗信息封闭、资源匮乏等困境,补齐了健康扶贫短板和医疗技术差距,开启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四、关于探索解决资金缺口有效途径的问题
财政部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农村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制定财政补助政策。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明确了服务基层人才奖励财政补助。二是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着力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46万,参保率100%。三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贫困人口医疗得到保障。对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救助,有效缓解特困对象就医难、有病不敢医的状况。2018年,全州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706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20647万元。全州各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资助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红河州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22个重特大疾病病种纳入救助范围。每年筹集700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项用于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我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90.37%,个人实际支付比例仅占9.63%,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就是让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能看得起,即使得了大病基本生活还能过得去,但不是由政府把所有看病的钱都包起来”的要求。
你们提到的“贫困县建设妇幼院和中医院项目筹集配套资金困难,可探索由国家先支付县一级应支付的配套资金,医院运转后的盈利在规定时间内归国家的方法的可行性”,目前国家和省级均无这方面的政策支持。
五、关于扎实开展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的问题
脱贫攻坚与其他工作的不同之处是必须对标国家的政策标准,既不能提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减低标准压缩政策。按照《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厅字﹝2019﹞31号)和《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云开组﹝2019﹞9号)精神,我州的1145个建制村、142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13个县级医院均达到脱贫攻坚基本标准。
当前,我们聚焦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即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攻坚行动、健康促进攻坚行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健康脱贫攻坚行动。为认真抓实抓好健康促进和健康素养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和州扶贫办联合印发了《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红卫发﹝2019﹞10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暨“健康村”创建活动、健康教育进家庭暨“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教育进学校暨“健康促进学校”达标活动,同时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慢性病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