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11-1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红交函〔2019〕53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6活动组(元阳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建(个)元高速公路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增设出入口的建议》的第14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目在工可研究时认为,根据呼山地区目前规模水平,暂不具备设置落地立交,从长远发展考虑,预留将来开口条件。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红河州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基建〔2017〕241号)以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红河州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红交发〔2018〕186号)文件,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设置呼山枢纽互通式立交,采用T型枢纽立交方案,且互通立体交叉处设计已预留了落地开口连接线,长约3.2公里。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加强沟通汇报,积极向上级争取汇报,一旦条件具体,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