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103-4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红文旅函〔2019〕9号
- 发布日期: 2019-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苏玲莉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第19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是全省少数民族最多、文化多样性最为典型的民族地区之一。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异彩纷呈、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体现着各民族的文化基因,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成果,对于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人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全州民族传统文化和传承项目保护管理工作。
一、有效推进法律法规的出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积极开展代表性传承人立法工作。2018年4月25日,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该条例对传承人的认定程序、权利义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以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建立名录和传承人保护体系为核心,以实现静态展示、活态传承、生产性保护为抓手,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发展。
二、积极开展各级名录和传承人申报工作,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体系。截至2019年6月,全州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44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65项,州级184项,县级881项;共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590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人,省级67人,州级334人,县级1174人。其中,红河县有《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乐作舞》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哈尼族服饰》正在申报国家级项目,有《傣族传统制陶技艺》《羊街乡车普村哈尼族(弈车)传统文化保护区》《哈尼族服饰》《地鼓舞》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州级项目12项、县级项目64项;目前拥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车格、陈习娘、李阿胖),省级传承人7人(王里亮、陈俄多、车克三、陈保克、李四、白小白、李宋仙),州级传承人32人,县级传承人50人。
三、建立健全档案数据,有效保护传承。近年来,我局注重抓好国家、省、州、县四级名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编辑出版了《红河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红河州优秀传承人五十首民间音乐、民间器乐精选》《红河州国家级传承人电视纪录片》《四季生产调、多声部民歌、乐作舞》三个国家级项目音像资料等。
四、依托阵地和队伍建设,搭建传承平台。积极创建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鼓励社会和个人开办传习场所。目前,全州有2个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5个州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98个县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红河县采取分支系、分片、广泛布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4个传习所;各传习馆(所、室、点)以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要传授人,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传承内容,以带徒传艺、举办培训班、开展展示、展演等活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传承保护活动。今年在红河县阿扎河乡普村村委会切龙中寨、普村村委会倮么村、元阳县沙拉托乡、马街镇丫多村、绿春县戈奎乡下子雄村开展了3期、180人的《哈尼多声民歌》培训班。
五、积极争取经费,保障有效传承。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传承活动有效开展。2016年至2018年,共争取中央和省州非遗保护专项经费1814.37万元。在传承人补助方面,国家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万/人/年、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8000/人/年、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000/人/年、县级传承人部分县市每人每年500—1000元不等。
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从以下方面加大传承人保护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宣传、展示、培训,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二是积极争取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的增加和投入;三是有效推进《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
感谢你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