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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57-8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9〕21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红河州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第23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康养产业顶层设计问题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康养产业发展,先后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6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139号)、《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红发〔2017〕18号)、《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红政发〔2016〕47号)等多个文件,对做好全州康养产业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作为全州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紧扣原料、产品、商贸流通、研发创新和医疗养生服务等五个方面,努力将红河州建设成云南省重要的中医药及民族药发展药谷,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养老养生、休闲度假基地,滇南道地药材溯源中心,滇南中药材贸易中心和滇南医疗康体服务中心。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18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全州各县市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加快康养产业发展,开远、弥勒两市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成为云南省19家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单位)。开远市发挥医疗机构专业特色,探索建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共同体,初步形成了以“一名法人、两块牌子”的共同体方式,统一管理,互为依存,互为支撑,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如:温馨家苑养老服务中心侧重于临终关怀服务,解化幸福夕阳关爱中心以肿瘤护理为重点,华西养老院以骨科康复为重点等,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既满足市场需求,又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避免陷入同质化、低水平的恶性竞争。作为公建民营项目,石屏县老年护理院被列为2019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建设资金1850万元已到位。截至2018年底,全州共有各类养老机构583所,设置养老床位1.7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27.8张,其中具备“两证”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共15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2577张。全州77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了服务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开设老年科,全州90%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82.6%的养老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医疗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64%。 

  二、关于加大康养产业资金支持问题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67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红政办规〔2018〕2号)精神,明确提出要切实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要求。确保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其中,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比例不低于30%。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康养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模化、连锁化、便捷型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式、小型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开设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财政有关专项支持范围并给予重点关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当地给予的运营补贴和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积极申报省级补助;州、县市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5000元、2500元扶持,州级承担50%,县市级承担50%。同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健康养老服务。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康养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全面落实各项康养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康复养老模式,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复、护理、养老服务领域,通过放宽大型设备配置、放宽准入条件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激发民间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全州康养产业快速发展。 

  三、关于加大康养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问题 

  为加快康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红政办发〔2017〕4号),明确提出要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机制,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人才。同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州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13号),明确支持医学类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有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促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发展。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根据康养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医护人员培训规划。并通过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保障从业人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方式,鼓励吸引大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着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四、关于加大高端品牌康养机构引进问题 

  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近年来,全州各县市不断加大高端品牌康养机构引进工作力度,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的云南朋阳养老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洪天养老有限公司、红河华山医院等,先后进入红河州养老市场开展运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局面初步形成。开远凤凰谷、弥勒湖泉湾等养老养生和健康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其中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已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基金9000万元,力争建成全国养老服务PPP示范项目。2019年,中央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红河州开远朋阳老年公寓项目成功立项,总投资1.01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建设补助资金1400万元已下达。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我州气候、环境、民族文化、旅游及生物资源等优势,围绕全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推介力度,全方位主动出击,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和高端品牌康养机构投资康养产业,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康养服务机构,推动康养产业发展。 

  衷心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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