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51-2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任武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更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9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8年以来全州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情况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8年以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加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增强服务水平,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工作。2018年,全州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004宗1347.77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01.0597公顷,存量建设用地763.7732公顷。2019年上半年,全州供应各类建设用地388宗876.857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83.9942公顷,存量建设用地475.7978公顷。二是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州经省自然资源厅认定批而未供总面积46529.8808亩,其中,批而未征1429.9155亩、征而未供45099.9653亩。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红河州批而未供土地2018年10—12月处置任务9881.68亩,完成清理处置12144.69亩。截至2019年7月15日,已完成清理处置11132.94亩。自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以来,全州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3797.48亩,还剩余22732.40亩,处置率达到51.14%,超额完成省厅下达50%的处置任务目标;我州经省自然资源厅认定闲置土地14宗276.67972亩。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处置任务57.93亩,完成处置130.41054亩。截至2019年上半年,14宗闲置土地已全部完成处置。三是认真推进“增存挂钩”政策落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惩戒激励措施的通知》(红国土资发〔2018〕199号),落实考核惩戒和激励机制。惩戒机制包括核减用地指标、暂停用地审批、暂停受理有关用地支持申请、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约谈问责;激励机制包括规划计划支持、加快用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支持、建议增加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其他支持等。目前,屏边县、河口县因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缓慢、石屏县因供地率未达要求、红河县因供地率未达要求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缓慢,已被暂停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的审批。屏边县因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缓慢被州级暂停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申请。四是认真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要求。省下达我州“十三五”下降目标为22%,年度下降目标参考值为4.85%。2018年,根据省厅考核,我州前3年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为22.74%,排名全省第三位。五是严格执行节地评价制度,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共开展节地评价项目43个,供应工业项目用地64宗186.2859公顷,其中,以“先租后让”方式挂牌租赁成交3宗4.6925公顷,弹性出让2宗32.61公顷;2019年上半年全州供应工业用地31宗48.887公顷,其中,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1宗5.755公顷、以租赁方式供应1宗1公顷。所供应项目用地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六是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管理,加强批后监管。每季度下发通报,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违约预警、宗地坐标填报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县市抓紧整改。七是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红线。2018年,全州实有耕地1003.4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37.47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2018年,我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考核位列全省第三位。七是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清理整治农地非农化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经排查清理,红河州累计建设大棚类农业设施180933个,设施总面积191007.94亩,共清理排查出“大棚房”问题202个589.13亩,目前,202个“大棚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拆除整改,拆除整改面积689.13亩,拆除整改面积占比100%。
二、关于委员所提建议的答复
针对你提出的土地利用管理的4点建议,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通过以下措施,促进全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保障。
(一)加强土地计划调控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面对资源硬约束和发展硬道理的双重压力,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切实贯彻保护耕地红线的基本国策,落实“双保”方针。结合红河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以近年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数据为基础,科学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深入清理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稳步提高供地率
继续扎实推进全州批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促进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及利用,及时制定和细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存量建设用地清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供地率,切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缓解当前建设用地供应趋紧的局面,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三)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在各产业结构合理及总体布局优化的基础上,注重单位土地投入产出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土地市场价格机制作用,有效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以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契机,通过“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促进土地高效合理利用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切实便民利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税发〔2018〕125号)要求,以平台构建为契机,强化部门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加强税源管理,提升征管效能,优化纳税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打造良好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环境。通过“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措施,促使各项税费依法及时缴纳,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感谢你对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郭惠琼,联系电话:1360873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