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48-1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红文旅函〔2019〕45号
- 发布日期: 2019-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毕艳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域旅游发展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的第20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州于2013年制定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旅游强州的决定》(红发〔2013〕54号),对优化旅游产品体系、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品牌创建、人才培养等方面均作了部署,其中,在加大资金投入的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州级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经费1亿元”“对评定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旅游景区奖励500万元,五星级酒店奖励10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和四星级酒店各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州县各承担50%”等资金支持的政策措施。州级财政在2014年-2016年期间每年安排了1亿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了红河州旅游快速发展。鉴于州级财政支持全州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政府债务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并且随着机构人员的不断增加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政策调整,“三保”压力剧增,州级财力不堪重负的实际,从2017年起州级财政停止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
2019年,按照省政府推进“旅游革命”实行的“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奖励原则,省级于今年起对各州市推进“旅游革命”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年考评进入全省前五名的每个州市,省级给予2亿元的奖补资金。目前,我州已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制定了《红河州推进“旅游革命”工作评价奖励办法》(即将印发),明确了全州共同努力争取省级的2亿元奖补资金,其中:1.8亿元按县市得分奖励13县市,县市奖励采取1.8亿元除以13县市考评合计分值测算奖励;2000万元用于州级继续推进“旅游革命”建设。我们将组织各县市齐心协力完成省“旅游革命”目标任务,力争全州“旅游革命”工作考评进入全省前5名,争取获得省政府给予的2亿元奖励金。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我们将组织各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对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申报立项,协调州财政局支持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协调转报工作,积极向省级和中央财政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补助。
感谢你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