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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39-4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19〕44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萍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富州建设美丽红河的建议》第17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实施乡村振兴富州建设美丽红河这一课题,完全把握住了我州“三农”工作乃至全州改革发展的当前发展重点、未来发展方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我们国家“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同样也是我州“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美丽红河或者说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是我州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是推进红河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指引和基本遵循。已于今年6月印发的《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包括你在提案中建议的加快乡村干部队伍、统筹制定乡村规划、加大乡村“双违”建筑治理宣传引导、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乡村资金投入等在内的全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红河“三农”工作绘就了宏伟蓝图。

  第一、聚焦“人”字抓队伍,不断提升乡村干部干事能力。正如你在提案中所说的那样,“乡村振兴需要一支具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就在于解决好“人”的问题。多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在聚焦“人”字抓队伍、不断提升乡村干部干事能力上花了很大气力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优化结构。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一批“双带”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农村优秀人才选为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村班子的整体结构,不断夯实基层执政基础。我州从1999年村级体制改革以来,目前已进行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离现在最近的一次换届选举是2016年5月开展的,即第六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那次换届,全州1139个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1139名,副书记305名,党组织委员6074名(含书记、副书记),其中女性占17.4%,少数民族占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35.7%。二是强化教培。第六届村“两委”换届后,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专题讲授涉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知识,增强村“两委”班子抓党建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履职能力。下发了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计划,明确要求“各县市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不得少于两次”,在建立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三是实化待遇。今年,组织、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发文,探索推行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水平,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出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措施和办法,如: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不低于所在县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并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每年调整一次,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上浮不低于20%;对村干部个人绩效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全年基本报酬的20%、不高于全年基本报酬的100%;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月400元,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补贴标准上浮50%。

  第二、聚焦“引”字重规划,统筹推进乡村及村庄规划编制。习近平总书记说,考察一个城市就要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同样的道理,考察一个乡村也得先看规划。我们州历来重视乡村规划、重视规划引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村庄规划已经实现全覆盖,乡村建设规划推进迅速高效,以规划引领乡村振兴的思路正转换为具体措施、具体实践。一是提升完善。这块,主要是针对村庄规划而言。早在2012年,我州就已经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但完成规划编制时间,距今已经过去多年,已不能很好地指导乡村发展,且有一部分规划已超出了规划年限。鉴于此,我州于2015年制定村庄规划提升完善编制技术要求,启动开展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各县市、乡镇对各自的总体规划进行梳理评估,对其进行修编、提升,目前全州新编制修编54个乡镇总体规划,提升完善732个村庄规划。二是快上力推。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方面,主要体现出快速行动、着力推进的特点,当前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要求,正全力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泸西6个县市已完成编制,并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同时进行了省级备案工作。石屏、红河、元阳、绿春、屏边、河口6个县已编制完成待省级专家技术审查;金平县已确定编制单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三是持续跟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的政策举措也越来越多、相关要求也越来起严格。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方面,提出了“按照‘县(城)—乡(镇)—村—房’四个层级,建立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实用性规划设计层级体系”。在村庄规划方面,提出了“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以行政村为单元,采取‘多规合一’的方式,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四至边界、农房设施布局及建设规模、产业发展、风貌指引等内容,实现‘一村一规划’,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在民房建设方面,提出了“注重民居单体设计,各地编制5套以上特色实用农房建设引导导则和图集,打造具有乡土气息、民族特色、边疆特点、红河特质、现代文明特征的民居”。

  第三、聚焦“美”字促宜居,全面治理乡村“双违”建筑。乡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双违”问题,确实已成为宜居乡村、美丽红河建设的“硬伤”。多年来,我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大了宣传和整治力度。一是正视问题。总的来说,这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如,法制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意识淡薄,未批先建现象依然存在,被动执法较为普遍;村庄规划不完善,管控不明确,难以指导村庄规划建设;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未能建立有效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乡镇违建处置部门不明确,县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指导不力,违建查处进度缓慢。二是强化措施。我州对“双违”问题并没有视有不见,而是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完善规划编制,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充实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严格规划审批制度;督促县市加强对乡镇违建处置部门的法律、政策和业务指导;加大对县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全面治理。随着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专项工作等深入推进,截至2019年7月底,全州村镇普查存量违法建筑总面积为113.71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86.93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73.0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76.45%。仅今年1至7月,全州共查处村镇违法违规建筑面积2.98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面积2.986万平方米)。建立了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长效制度,每月收集情况定期呈报省有关部门和州委、州政府。今年6月下旬,政协、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还对个旧、蒙自、金平、元阳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督促指导。

  第四、聚焦“特”字育产业,着力打造红河绿色食品牌。我州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区位等特色比较优势,抓实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以水果、蔬菜、花卉为代表的红河现代农业发展走在了全省前茅。一是大布局已形成。我州乡村产业或者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布局为“两区一带”,即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循环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智慧农业形成综合示范效应。南部山区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围绕优质、生态、安全目标,科学布局产业、创新发展模式,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发展产业。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坚持生态保护和产业开发同步推进,立足独特丰富的热区资源、水能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打造连接南北的交通便捷通道走廊、绿色经济走廊、生态文明走廊、民族文化走廊。二是大产业已明确。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推进“一县一业”全产业链高水平发展,开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重点发展壮大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主导产业。三是新政策将出台。正抓紧编制全州“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方案,已组织蒙自市、开远市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县申报评审,将聚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建设中国一流绿色食品基地、建成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中心”目标,重点围绕建设绿色食品加工园区龙头、建立绿色食品原料供应网络、完善绿色食品加工中心流通体系、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中心名企名牌四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推进。待到方案正式施行,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思路付诸具体实践,可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吸引外出务工青年返乡、减少农村“三留守”人员数量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第五、聚焦“钱”字强要素,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我州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钱”这一要素,可谓保障到位、支撑有力。一是财政投入逐年加大。中央和省、州财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转移支付下达到县市,由县市根据各地实际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州财政局共下达中央和省、州财政支农资金284,821.95万元,2017年共下达中央和省、州财政支农资金320,797.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63%;2018年共下达中央和省、州级财政支农资金430,659.17万元,比上年增长34.25%;2019年1-6月,共下达中央和省、州级财政支农资金496,521.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2,255.93万元,增长133.36%。二是扶贫资金投入前所未有。据扶贫部门统计,2016—2018年全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投入40.22亿元,全力保障和支持全州脱贫攻坚,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提速换挡、跨越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这样的投入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党委政府面对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才有可能实现的。另外,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决胜决战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推进,未来对乡村的投入只会持续加大而不会减弱。

  感谢你对我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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