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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36-8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19〕31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张晋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第15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自2016年以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针对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58号)和《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办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并制定了《红河州2019-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下发13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二是强化科技支撑,结合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有机质提升项目、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大力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这些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作物秸秆的合理利用,减少了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现象。2017年全州主要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3%,焚烧率8.27%。2018年全州主要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25%,焚烧率为7.53%,较2017年减少0.74%。2019年继续加大作物秸秆原料化、饲料化利用,上半年完成青贮饲料49.11万吨,氨化饲料16.88万吨,通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使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

  二、关于推进秸秆循环利用、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工作情况

  2018年全州主要作物秸秆资源量309.75万吨,其中还田用量133.74万吨,饲料用量101.88万吨,燃料用量26.02万吨,原料用量5.52万吨,焚烧量23.32万吨,弃置乱堆11.2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25%,焚烧率为7.53%,较2017年减少0.74%。

  (一)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

  在石屏县、建水县、元阳县实施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累计投入资金360万元,推广面积54.318万亩。2018年全州秸秆还田用量133.74万吨,主要作物还田面积 445万亩。

  石屏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完成秸秆还田面积21.818万亩,完成任务的218.18%,采购腐熟剂436.37吨,采购资金120万元,开展基层培训讲座146次,发放明白纸光盘小册子等技术资料4.13万份,召开现场会科技大集等152次,培训农技人员0.03万人,培训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267个,培训农民3.88万人,新闻媒体报道公益广告8次。

  建水县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完成秸秆还田面积20万亩,完成任务的200%,采购腐熟剂400吨,采购资金120万元,开展基层培训讲座5次,发放明白纸光盘小册子等技术资料3.8万份,培训农技人员60人,培训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35个,培训农民3500人,新闻媒体报道公益广告2次。

  元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完成水稻秸秆还田面积12.5万亩,采购腐熟剂500吨,采购资金120万元,项目分布在元阳县的11个乡镇,涉及94个村委会645个自然村44145户农户。

  (二)推动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

  秸秆是有机肥的主要原料之一。秸秆经过发酵腐熟处理后制成的有机肥不仅含有较高氮、磷、钾,还含有多种中微量营养元素,同时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是优质的有机肥原料。通过大力推广有机肥,可推动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自2016年开始,在我州开远市、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个旧市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百亩示范6片,累计实施面积共612亩。通过示范推广、宣传培训,促进农企合作,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的使用,推动秸秆的肥料化利用。2018年全州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量5.52万吨,有机肥施用量162.74万吨(堆肥+商品有机肥)。

  (三)秸秆的饲料化利用

  红河州秸秆饲料化主要是利用青贮、氨化处理技术,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是解决草食家畜牛、羊、马、驴饲料来源的重要措施,同时畜禽粪便也是商品有机肥的主要原料。红河州2018年青贮饲料122.47万吨,同比增长6.78%;氨化饲料41.62万吨,同比增长1.81%;2019年上半年青贮饲料49.11万吨;氨化饲料16.88万吨,通过作物秸秆过腹还田,循环利用,不仅降低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条件,又可作为有机肥还田,提升耕地土壤肥力。

  三、下一步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

  (二)继续做好专项工作

  继续做好休耕工作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申报和项目的实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环境。通过推广稻草还田、玉米秸秆腐熟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技术促进秸秆资源转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粘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特别是在临近秋收等有利时机,早宣传、早行动,为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农民群众的法律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宣传,将群众由被动强制接受禁烧逐步变为自觉自愿禁烧,形成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加强秸秆利用技术政策推广力度环保宣传,杜绝秸秆不合理利用。

  (四)开展模式总结

  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秸秆-牲畜养殖-能源化利用-沼肥还田、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循环利用,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力度,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和小区、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

  (五)拓宽综合利用渠道

  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引导推动秸秆纤维原料、商品有机肥等产业化发展,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推动下游产品开发。

  感谢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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