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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36-63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19〕27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9号建议的答复

  尚孟狄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第009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教师职称评聘设立“绿色通道”方面

  目前,按相关规定,县级以下教师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不在受岗位比例限制。在县城区学校教师职称评聘仍按原岗位规定执行,即按《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将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适当对县级及以上学校职称评聘工作进行调整,通过灵活多样的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方面

  近年来,中央、省、州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多,对项目管理、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也不断规范。按要求,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同时,也规定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费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等开支。按照云办通〔2014〕45号、云发〔2019〕5号相关规定,省级以下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等,归口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部门表彰奖励项目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个,州(市)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的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的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目前,红河教育体育局在积极向州委、州政府申报表彰奖励的项目为:“红河州2019年度乡村学校从教十五年以上优秀教师”、“红河州优秀教师”、“红河州优秀教育工作者”“红河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拟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适时调整教师编制核定标准方面

  根据相关规定,各县市编制数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作为州级教育部门,我们将结合红河县的实际,向省教育厅汇报,并由省教育厅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汇报,积极争取教师编制,并向边疆县倾斜。同时,加强与州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对中小学教师编制给予保证。

  四、建立人才有序流动的管理办法方面

  目前,州市在人才有序流动管理上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及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执行,即:对新招录的、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特岗教师为8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同时,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还明确对南部六县在免费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加强学习培训、实施差异化招录、鼓励在南部留任、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加生活补助等方面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推进合理流动也作了明确规定,严把人员出口,每年南部六县调出的公务员人数不得超过总编制数的2%,事业单位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总编制数的0.5%。

  五、加快名教师人才的培养方面

  红河州教育主管部门多措并举加快名师培养工作,通过培养培训的途径,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实施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五年来,石屏、泸西、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屏边7县共选派73名教师到新加坡、加拿大、英国等研修学习;积极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共有254名校长、骨干教师参训;落实教育部国际司定点三年扶贫计划,从2019年起,聘请省内外高水平专家授课,每年组织30名英语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坚持实绩导向,州级骨干教师评选科研能力不再作为条件,主要考察教师教学实绩,目前,全州已评选出州级学科带头人达60名,州级骨干教师累计达200名;依托“国培计划”每年选派教师到省内名校跟班学习,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同时,按照相关要求,2018年云南省启动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以来,红河州第一批、第二批分别遴选81名、92名学员参加培训。红河州高度重视参训学员培养使用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学校负责落实的培养使用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对“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参训学员,各县市都作为重点培养和使用,积极为他们搭建平台,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将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能动性,助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个旧、石屏、金平、河口等县市5名参训学员已分别被拔到校长、副校长、主任等重要岗位。

  六、加大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

  目前,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现行的政策是:州级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州级认定的骨干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级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工作坊主持人,连续3年,每年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被认定的省级云岭教学名师,每年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助。

  感谢你对我州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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