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10-120
- 发布机构: 哈尼梯田管理局
- 文号: 红世遗函〔2019〕6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张子良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元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的建议》第13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是以哈尼族为代表的各族人民利用“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山有多高,水有多高”的特殊地理气候同垦共创的农耕文明奇观,主要分布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个县,总面积约100万亩。2013年6月22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哈尼梯田成功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了中国第45处世界遗产, 是我国第一个以农耕、稻作为主题的、以民族名称命名的遗产地。2014年,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明确了哈尼梯田的保护范围:即“四域十片区二十万亩”,包括元阳县的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片区,红河县的甲寅、宝华片区,绿春县的腊姑、桐株片区,金平县的阿得博、马鞍底片区约20万亩梯田。由于哈尼梯田范围广、面积大、遗产元素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目前,由于州级财政困难,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安排逐年缩减,今年仅为130万元,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各项保护管理工作难以顺利推进。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元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的建议,对解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匮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哈尼梯田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很切合当前实际,我局已将设立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商讨研究,扎实推进基金会成立工作。
设立基金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推动成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工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如下困难:一是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将定位为全国性公募基金。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目前,财政困难,原始基金筹措具有一定难度;二是申报程序复杂。由于公募基金会公共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符合行政管理标准,政府对公募基金会的审批管理更为严格。基金会申报需要走一定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才能确保顺利通过审批;三是基金会需要专业团队管理。为发展好公募基金会,使之行稳致远,公募基金会需要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走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还需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才能成立基金会。
虽然成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基金会困难重重,但我们会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共识,合力推动基金会的成立。
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各方面的工作,确保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各要素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建设,形成各级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持续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成立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